中长期银行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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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长期银行信贷的期限长、金额大、银行风险高,因而借贷双方应签订贷款协议,同事需要由借款者所属国家的政府提供担保。
中长期银行信贷的特点[1]
(1)在资金使用上比较自由,不受贷款银行的限制。在国际信贷中,出口信贷必须购买提供贷款国家的出口商品;项目贷款与特定的项目有着紧密的联系,专款专用;政府贷款一般也常有采购商品的限制,即借款国必须全部或部分地采购提供贷款国的商品,并且往往要求用借款国的某种初级产品(如煤、石油等)来偿还所有筹借的贷款;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也大都与特定建设项目相联系,要求专款专用。而中长期银行信贷一般不与出口商品或特定项目相联系,也不指定用途,借款人可以自由使用贷款资金,所以它有鲁由外汇贷款之称。
(2)中长期银行信贷资金供应充分,借取方便,历年贷款额增长较快,每笔贷款金额大。如欧洲货币的存款总额已从1970年的1100亿美元增至1983年的20560亿美元,14年间增加了17.7倍。贷款规模也增长迅速,1970年贷款额仅为47亿美元,1975年增加到210亿美元,1981年为1333亿美元。欧洲货币中长期信贷的借款手续较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简便,每笔贷款的金额也比上面两种贷款要大得多。独家银行提供的中期贷款每笔额度数千万美元,中长期银团贷款每笔可达5一10亿美元。
(3)中长期银行信贷的信贷条件较为苛刻,贷款利率水平较高,贷款期限较短。贷款利率随行就市,一般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为基础,再加l%的附加利率和各项费用,所以中长期银行信贷的利率水平较高。例如,1984年7月初,欧洲美元短期贷款利率6个月期为12.815%,而中长期贷款的利息与费用总水平高达15%左右。欧洲货币中长期贷款的期限则较短,如独家银行提供的中长期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中长期银团贷款的期限为5一lo年,比政府贷款与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期限要短得多。
中长期银行信贷方式[1]
中长期银行信贷方式主要有独家银行贷款和银团贷款两种。独家银行贷款也称双边中期贷款,它是由一国贷款银行对另一国的借款人(银行、政府、公司企业等)提供的贷款,借贷双方要签订贷款协议,贷款成本较低,只包括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附加利率与承担费。银团贷款也称辛迪加贷款,是由一家贷款银行牵头、由多家贷款银行参加,联合起来组成的一个结构严谨的贷款银团,按照同样条件,共同对一国借款人提供一笔长期巨额贷款。银团贷款的成本高于独家银行贷款,不仅包括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附加利率,还包括各种费用(承担费、代理费、管理费、杂费等)。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如果贷款所借金额较大、期限较长,中长期信贷一般多采用银团贷款方式,以分散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