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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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STATE TOBACCO MONOPOLY ADMINISTRATION)
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tobacc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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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1984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199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国家烟草专卖体制。全国烟草行业现有包括深圳、大连在内的33家省级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16家工业公司,57家卷烟工业企业,1000多家商业企业,以及烟叶、卷烟销售、烟机、物资、进出口等全国性专业公司和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1982-2004年累计实现工商税利15778亿元,为增加国家财政积累、满足市场消费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烟草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有关法规草案和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管理 烟草专卖派驻机构。
(三)组织烟草系统生产、经营和储运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组织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依法组织烟草专卖证件的发放和检查工作;掌握行业产销动态,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
(四)对烟草行业税收等经济政策提出建议;依法编制烟草专卖品管理名录;组织制订烟草行业的规章、规范和质量标准。
(五)研究制定烟草行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改革,组建跨地区的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批烟草企业的开办、分立、合并、撤销;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使其减员增效,减少补贴;承办法律咨询和行政复议工作。
(六)研究拟定烟草行业科技教育发展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烟草行业技术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化工作。
(七)指导烟草系统财务资金管理,对全系统生产经营、资金运用等实施财务监督;实施烟草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九)管理烟草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烟草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