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融业务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个人年金融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以个人和家庭为单位而推出全方位金融产品和提供相应的服务的统称,具体包括储蓄、贷款、结算、理财、资产管理等。
我国个人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1]
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近年来受到强烈冲击,银行为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而不断努力,个人金融业务逐渐被看成新的经营亮点,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业务展示了其自身的发展速度迅猛势头。
(1)战略定位不够明确。个人金融业务被定位为一项新兴业务,由于没有成熟的体系和经验积累,目前它还没有很高的战略地位,使得个人金融业务的利润在贡献率方面抵不过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可以说,银行的主导产品仍然还是传统的贷款业务。在战略定位不够明确的影响下,商业银行在市场中盲目跟随,不愿意花大力气对自己的核心产品进行培养,最终会由于技术含量低下而难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缺乏成本效益分析的个人中间业务。代收代付作为中间业务中比例最高的业务,由于其不收费或收费偏低,使大量的信息、设备和人力资源被耗费。现实中,就连银行员工也无法对多达上百种的个人中间业务有全面的掌握,所以银行各种业务品种急待整合,并建立起以“大零售”为核心的销售方式。
(3)个人信用评级机制的缺乏。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个人金融服务提供的一个前提条件,而当前,由于我国身份证管理没有完善好,也就是无法从根本上控制一个人的信用性经济活动,在这种个人金融业务的道德风险较高的情况下金融服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被制约。
(4)客户关系管理技术手段落后,营销力度不够。目前,“以客户为中心”虽然是商业银行的理念,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健全和完善的问题亟需解决。首先,从根本上说,那种以产品为中心的组织体系和设计业务流程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其次,陈旧的经营管理模式依然存在。再加上科技含量较高、虚拟性强、品种繁多的个人金融业务,在银行不重视宣传和培训的情况下,使得金融业务功能介绍、业务咨询、金融导购滞后的现象严重,导致很多客户不会使用信用卡多达几十项的功能,卡尽其用也就很难做到了。
我国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对策[1]
(1)对合理指导思想的确定。商业银行想要使业务竞争潜力提高,并加快业务发展速度,合理的指导思想是前提。首先,要细化评估现有的产品,把核心产品确定好,在结构调整时围绕着核心产品来进行。利用市场原则,逐步淘汰那些创造价值少、亏损的、不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产品:对于发展前景好、价值贡献大的产品,应大力支持,扩大市场占有率,最终形成核心产品。其次,是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对现有金融品种进行组合与包装,争取更多地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服务。最后,产品创新的速度加快。新产品要在与国民经济、社会财富分配相适应的情况下才能推出,而且还要使用融资需求变化的新趋势。所以产品创新要求银行重视对个人理财和咨询服务积极开拓,并在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问合作时,不断加深广度和深度,这样才能经受住外资银行混业经营经验的挑战。
(2)不断完善发展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完善内部机制要求必须重视注意人才培养,在培养力度上加大,在理论与实践并重思想的指导下建立起一支个为人金融服务的队伍。然后,在此基础上,在营造起人才归属感的氛围的同时把相应的责、权、利的管理制度建立起来并落实到个人。在居民金融意识增强、社会观念改变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规律来合理地改造我国金融市场。
(3)在银行经营之中运用营销观念。营销经营不仅被国外大多数银行接受,而且还被运用于实践中。但是,由于我国曾经受计划经济意识的浓厚影响,使得营销经营仍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存在于我国银行业。于是,我国应该以其他国家在营销经营方面的经验为教材,用“市场营销”的观念来对商业银行进行经营,也就是利用营销来开展计划、分析和管理工作,利用营销手段作为新的揽储手段。
(4)我国需要加强防范个人金融业务的风险。从全社会来看,想要对个人金融业务风险进行防范,具体有四点:第一,以金融秩序规范化为目的加强立法,打击金融犯;第二,以分散金融风险更合理为目的,对多形式的金融市场大力发展:第三,重视中央银行的监管,发挥其防范金融风险的主导作用;第四,以宏观调控为手段使金融运作的经济环境得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