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異地同業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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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異地同業拆借是指處於不同城市或地區的金融機構進行同業拆借,其交易程式與同城的同業拆借程式相類似。但有一個明顯的區別是:間接異地同業拆借的拆借雙方不需要交換支票,而只需通過中介機構以電話協商成交,成交後雙方通知所在地區的中央銀行資金電劃系統劃撥轉賬。
間接同業拆借與直接同業拆借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通過拆借市場經紀公司(經紀人)或代理銀行媒介來進行拆借的。
間接異地同業拆借的流程[1]
它具體的交易過程大致有以下幾步:
1、拆出行通知中介人,告訴中介人自己可以拆出資金的數量、利率、期限;同時,拆入行通知拆借中介人自己需要的資金數量、期限、利率。
2、中介人將雙方的信息進行整理後將適宜的情況分別通知拆借雙方。
3、拆借雙方接到中介人反饋的信息後直接與對方進行協商。
4、拆借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拆借成交後,拆出行用自己在中央銀行存款賬戶上的可用資金劃賬到拆入行賬戶上。
5、當拆借期限到期,拆入行則把自己在中央銀行存款賬戶上的資金劃轉到拆出行的賬戶上。
在這個交易過程中,拆借中介人主要通過拆借手續費或拆出、拆入的利差來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