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37个条目

閉關鎖國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閉關鎖國(cut off one's country from the outside world)

目錄

什麼是閉關鎖國

  閉關鎖國是指閉關自守,不與外界接觸的一種國家政策,是典型的地方保護主義。明清時期的閉關鎖國是指嚴格限制(不是禁絕)對外貿易的國策,是既禁止國人出海貿易,也限制外商來華貿易。

閉關鎖國的歷史背景[1]

  清朝的閉關鎖國政策要以清乾隆二十二年為界,分為兩個時期,前期的閉關鎖國的目的在於隔絕內地與臺灣反清勢力的溝通,旨在穩固自身的統治,防止反清勢力的再度威脅;後期的目的在於嚴防“民夷交錯”,只准廣州一口通商,外貿通過“公行”進行,對出口商品的種類、數量實施限制等。他是封建經濟以及國內矛盾和民族矛盾加劇的產物。清政府標榜的自衛作用,隔絕了中外交流的渠道,使中國看不到世界的發展,於是在世界上落伍,嚴重阻礙了中國社會的全面進步,使近代中國遭受屈辱。

  (一)源於統治者的天然的優越感

  自古中國的經濟和科技都一度處在世界的領先地位,中國曆史上創造了很多輝煌的文化醫葯、天文、地理、農業等科技的發展讓許多國家望塵莫及,文學、哲學、理學的發展更是高山仰止。中國地大物博,人們自給自足,自產自銷。封建文化的繼承讓清統治者們有天然的優越感。一方面,他們鄙視別國,視他國為野蠻民族,只有自己是至高無上的,因而,不願向其他國家學習,驕傲自大,缺乏謙虛的品格。另一方面,統治者的目光短淺,僅管當時西方的科技已經處於領先地位,但清政府仍缺乏對科技的認識,不能意識到科技發展變化的重要性。

  (二)統治者自卑的心理決定了閉關鎖國的政策

  清朝的統治者是通過武力取得政權,他們清楚地意識到自己隨時有可能被取而代之的危險性,加之滿族本身沒有深厚的文化積澱,在於他國交往中害怕被同化的可能。封建統治者們有感於自己統治地位的不穩定性,害怕頻繁的往來會給統治安全帶來威脅,因此採取閉關鎖國的政策。這一點在閉關鎖國政策的前期表現得淋漓盡致,在清朝,民間有很多反清復明的力量在組織和發展,尤其在臺灣以鄭氏家族為代表的反清活動為甚,清統治者為了遏制臺灣反清勢力的增大,而採取“禁海”措施。

  其實,在清代有很多能人志士意識到向西方學習科技的重要性,但是西方科技文化越先進,清廷就越畏懼,就越不能打開國門。因為清廷認識到自己統治下中國整體的落後,但他們知道一旦國門打開,自己的文化就不具備優越性,很可能被西方先進的文化所取代,因此,他們採取閉關鎖國也是在飲鴆止渴。滿清王朝在入關以前也是被正統思想視為“蠻夷”的一支北方少數民族,他們是靠武力奪取的政權,因此他們過分迷信武力,相信尖刀是制服敵人最好的利器,而不重視新的武器的發明和使用,使得洋人的火槍在他們的眼中只是消遣的玩具。自大也好,自卑也罷,總之,閉關鎖國是清政府統治下對付“蠻夷”的政策,中英《南京條約》的簽訂宣告了它的破產,證實了它的狹隘性和局限性。

閉關鎖國的形成過程[2]

  縱觀中國近代閉關鎖國的對外貿易政策的形成過程,其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1.限制通商口岸。清初實行海禁政策,嚴禁國人出海,亦不准外國商船靠岸。1685年,康熙皇帝開放海禁,名義上可讓外國商人到廣州、漳州、寧波、雲台山等有限的四個口岸,實際上以增加關稅等措施,把外國商人僅限於廣州一口岸。如《粵海關志》記載, “向來洋船俱在廣東收口,其浙省之寧波,不過偶然一至。” “此地(寧波)向非洋船聚集之所,將來只許在廣東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寧波。如或再來,必令原船返棹至廣,不准入浙江海口”(《東華續錄》《乾隆朝》捲四十六)。這一定律一直延續到1842年,廣州只是唯一的通商口岸

  2.實行洋行制度。清政府的閉關主義政策在通商制度上的重要表現之一,是實行壟斷對外貿易的洋行制度。在1840年以前的閉關政策條件下, 中國的對外貿易是壟斷性的, 即外國商人不能進出中國市場,他們輸入中國的商品不能自行在中國市場公開出售,其要獲得的中國商品,也不能自己在中國市場上直接購買,一切交易活動必須通過有名的“廣東十三行”, 即“洋行” 來完成。洋行的職責有四:第一,壟斷進出口貿易。外商運來的貨物由其包銷,外商欲購的貨物由其代購。第二,保納稅餉。外商應繳納的出入口貨稅,必須由洋行承保代繳,外國人不能自行到海關繳納。第三,管束外國人。外商到達廣州後,其一切行動均由洋行照管約束。第四,代表政府傳達政令,辦理一切交涉事宜,即中國官吏向外國人傳達文令或外國人向中國政府有何請求,均不許直接來往,概由洋行傳達辦理。洋行制度的實行,不僅客觀上限制和妨礙了正常的貿易發展,而且各洋行居中盤剝, 以至銀錢“堆滿十三行”,嚴重影響了外國商人的對華貿易。

  3.限制外國人的居住和行動。1760年頒佈的《防夷五事》,l8o9年的《民夷交易章程》、1831年的《防範夷人章程》,均屬此類內容。如:外國人不得在廣州過冬,不得在廣州居住,不得私雇中國人當差,外國婦女不得進廣州城等。這些管束與限制必然影響經常性的貿易活動。

  4.限制出口貨物的種類和數量。過去歷代的封建皇帝,尤其是清朝的統治者, 從來把通商沒有看作是一個經濟問題,更無法認識對外貿易對本國的國民經濟所產生的具大作用,而視對外貿易是中華天朝對“夷人” 的一種恩惠,因而對出口商品的品種和數量嚴加限制。清政府嚴禁糧食、五金、史書和地圖出境,後兩項禁止還有道理,前兩項的禁止就妨礙了正常的對外貿易。也不利於促進國內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即使准許出口的商品,也嚴格規定出口的數量。如茶葉每年限量出口50萬擔,生絲每船每次限量1萬斤。

閉關鎖國政策造成的不利影響[1]

  (一)嚴重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在中國的發展

  我國在明朝時期就有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在資本主義萌芽產生的初期,國內的商品經濟發達,出現了短暫的繁榮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也充分彰顯了當時國力的強大。但是,隨著對外商品經濟的頻繁往來,統治者認為國家間交往過多帶來的摩擦和糾紛將不利於統治者地位的穩定,因此,統治者嚴格限制對外貿易,進行“海禁”,到了清代統治者更是以“天朝上國”自居,視他國為“蠻夷”,認為自己物產豐富,因此沒有互通有無的必要,清廷下達的禁海令《大清會典事例》中規定:“今後凡有商民船隻私自下海,將糧食貨物等項與逆賊貿易者,不論官民,俱奏聞處斬,貨物入官”還規定:“凡沿海地方口子處處嚴防,不許片帆入口,一賊登岸”。

  清代的閉關鎖國其實體現了統治者的不自信,閉關的目的在於自守,而鎖國的目的在於愚民,是清代統治者們為了穩固自己的統治地位而採取的手段。統治者自大使中國缺乏了對世界瞭解的機會,封建統治中重農抑商的思想根深蒂固,扼殺了資本主義萌芽在中國的發展,使中國社會停滯不前。

  (二)閉關鎖國政策阻礙了科技文化的發展

  清代中晚期,正當西歐各國不斷採取各種手段進行經濟擴張,相繼展開了資產階級革命,在這一時期,西歐的科技不斷發展,天文、醫葯、化學、數學、尤其是物理等領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依靠科學知識進行新發明、新創造時,中國社會依然在進行著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科技發展的腳步逐漸落後於西方國家。18世紀到19世紀的歐洲相繼爆發了工業革命,而清政府卻全然不知,直至船堅厲炮轟開了中國的國門。

  其實在清政府統治時期,他們有很多向西方學習的機會,很多的外國傳教士相繼來到中國,想統治者們介紹西方先進的科學知識,企圖得到皇帝的重用和賞識,例如火炮和機械的製造方法,地圖的測繪方法好,天文知識,以及數學和醫學知識等,但統治者們卻是不削一顧,把先進的機械、武器等看作是玩具,甚至把外國先進的科技看成是離經叛道的學說,嚴厲禁止西方的書籍在中國的流傳。對科技的發展漠不關心,直接導致了科學知識不能在中國廣泛傳播。影響了科技文化的創新和發展。

  (三)加劇了封建吏治的腐敗和人民的積貧積弱

  在清廷嚴格禁止對外貿易的政策下,很多沿海地區的商人,正常的經商遠遠滿足不了他們的需求,加之他們還要定期地給官員上供以謀求其商業利益,商人開始非法走私,於是官商之間展開了貿易的相互勾結,導致外貿管理的混亂。官員為求得更大的利益便加開各種名目以收取稅務,並大量收受賄賂,營私舞弊,除此而外,官吏與官吏之間,上級與下級之間也存在層層壓榨的現象,腐敗貪污現象盛行。閉關鎖國政策下的官吏制度的腐敗也會造成軍隊紀律的鬆弛,使其自衛能力削弱。

  官員的腐敗風氣盛行,使得清朝的官員們不關心政事,瞞上欺下,不但不關心人民的疾苦,為了提高政績應付上級,官吏們反而增添各種苛捐雜稅,稅務的重重壓力加重了人民的經濟負擔,依靠小農經濟生存的廣大人民生活上陷入困境之中,困境的不斷迴圈使人民積貧積弱。

  (四)閉關鎖國政策直接導致了鴉片戰爭的爆發

  由於清政府強令推行的閉關鎖國政策使得中國與英國間有正常貿易的限制,為了扭轉英國在華的貿易逆差,英國採取了不正當的貿易方法在中國推銷鴉片,鴉片瞬時間席卷整個中國。在人民群眾之中,人們因吸食鴉片,無力勞作,不但沒有收入來源,還要不斷消耗錢財,使得本來就積貧積弱的社會雪上加霜。在官吏中,因吸食鴉片的需要,不斷地聚斂錢財,層層收繳財務,加劇官吏的貪污和腐敗,也給人民帶來負擔和壓力。再次,軍隊士兵因吸食鴉片,戰鬥力不斷地削弱,為了吸食鴉片,軍隊開始偷殺搶掠,軍隊戒律鬆弛,軍備落後的特點,使其戰鬥力衰弱,軍隊是國防之大事,軍隊的落後註定了挨打的必然性。

  閉關鎖國的政策也造成沿海地區不斷地有外國人滋生事端,騷擾當地居民,給邊防的安全帶來隱患。《中西記事》有載:“國初海禁既開,設關有四,江浙閩粵,無不可通,乃未幾而粵東海關專其利藪,未幾而十三洋行操其利權,稅有定則,未幾益以規費支銷名目,未幾益以歸公充餉名目,始則取之在吏,繼則取之在官。洋商不堪其悉索,則控於地方官,地方官不能平其訟,則越控於大府,大府不欲窮其獄,乃回訴於本國。於是帶兵船論講,而干戈之釁以起”。僅管如此,清政府並未引起相關重視,而是任其蔓延,直至鴉片戰爭的爆發。

參考文獻

  1. 1.0 1.1 趙萍.分析清朝的閉關鎖國政策的不利影響[J].南昌教育學院學報,2013(6)
  2. 單福東,餘謙.中國近代閉關鎖國外貿政策的成因及其歷史借鑒[J].安康師專學報,2000(3)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123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Frawewdccder,y桑,Dan,Mis铭,Lin,刘维燎.

評論(共2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閉關鎖國"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123.203.188.* 在 2017年2月19日 22:36 發表

和i

回複評論
36.104.212.* 在 2020年2月12日 06:10 發表

看著憤怒

回複評論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