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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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原則、40-70原則、40~70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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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原則是由美國人類心理學研究者、暢銷書作家皮特·霍林斯(Peter Hollins)在《科學走出舒適區》[1]一書中提出,他認為,當你面對一個艱難決定時,掌握的信息應該高於40%、低於70%,而到了這時就可以開始行動了。
美國前國務卿科林·鮑威爾說,他在做決策和具體行動時,就遵循“四七”原則:掌握的信息高於40%、低於70%。這樣,你既擁有足夠信息去做一個明智的決定,同時又不至於陷入過多冗雜信息所帶來的干擾。
對於拖延不行動,我們常用的藉口是,還沒有收集到足夠的信息,還沒準備好。
那麼,我們到底需要多少掌握信息才能開始一件新的事情?美國人類心理學研究者、暢銷書作家皮特·霍林斯認為,這個數值介於40%到70%之間。
一方面,低於40%的信息會讓你容易做出魯莽的決定,容易犯錯。另一方面,如果高於70%,過量的信息會讓你對事情產生猶豫和不確信,在你猶豫的時候,機會可能錯失,而那些早已行動的人將占據先發優勢。
實際上,“四七原則”不只是針對信息,還可以是經驗、閱讀、計劃等。如果你想開一家雞尾酒酒吧,你需要先設計好酒類。這時你可能會想,我是不是要去準備好一些品種才行呢?畢竟要給顧客足夠的選擇才行。是的,但40%就夠了。當有40%的選擇時,就足以讓顧客從中選擇,並降低了初始成本,而在他們反饋過程中,你完全有時間去改進和填補另外的60%品種。
如果你準備健身,不要等到所有條件都具備了才去做,5個條件中具備2~3個就可以了。如果你要給一本書寫一篇精彩的解讀文章,也不必仔細看完書中每一段話才能開始動筆,認真讀完其中的40%到70%,你就可以下筆了。任何事情,如果要完全準備好才去動手,你會在等待的過程中浪費許多時間和機會成本,甚至可能因心生厭倦而放棄。“四七原則”的核心在於:在你完全準備好之前奔跑。[2]
放棄完美,放棄一鳴驚人,重要的是快速決策和行動,然後在行動中完善思路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