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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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色财政,白色是指通过法定程序依法收取的,黑色是通过贪污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财政,灰色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收入。
白色
指按规定、通过法定程序依法收取的 ,具有公开性。
黑色
指通过贪污、受贿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财政。
既包括一部分人依靠权力获取的非法财政,也包括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财政收入。黑色财政将极大可能使大量公共财富流进了权力拥有者、违法犯罪者的腰包,应坚决打击。
灰色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获得收入报酬的渠道变多了,像炒股的收入、投资房地产的收入等等。因此,以前的界定显然是不妥当的。
“灰色”应该分为两种,一种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收入,是间接或变相获得的某种贿赂,应予以杜绝;一种是合理但不规范的收入,应加以规范和管理。
尽管目前“灰色财政”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它的定义是什么,如何界定,到现在为止,只有民间版本的解释,官方正解一直未出炉。“灰色财政”的官方版本,之所以难以面世于众,主要在于界定这个概念有相当的难度。
“灰色财政”是介于“合法财政”与“非法财政”之间的一种隐性财政收入,基本上是通过合法形式、途径外的方式实现的。它既不同于贪污受贿、强征暴殄等非法财政收入,又不同于合法的税收、利润、债务等的财政收入。其最大的特点是非公开性,即以种种手法和“技术外理”逃避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目前的“灰色财政”现象除具有隐蔽性、多样性、普遍性等一般性特征外,还有以下几点:
一是谋取对象“公款化”:
“灰色财政”主要源头是公款,主要渠道则是各种直接或变相的“化公为私”;
二是权力特色:绝大部分灰色财政跟权力相结合,灰色财政的“趋权性”非常明显。
三是存在氛围“正当化”:
一些公务人员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灰色财政”囊括于总体财政收入中。
特别是部分公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灰色财政”聚敛不义之财,已成为当前困扰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危害甚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