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l:合同審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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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況
2004年4月份A公司內審人員對生產部外委加工製作配管合同進行審計,承攬單位甲廠於2004年4月承攬加工製作配管,其合同價款為296208.04元,其價格構成是按焊接工藝的工時計算的。
- 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內審人員實地審計,配管外委加工製作程式是承攬單位只是派焊接工人到“管線分廠”進行焊接配管工序。用工方式是屬於出勞務,而不是承攬單位獨立完成配管製作安裝。因此執行按焊接工藝的工時計費並結算的辦法是不合理的,而應改為按勞務費結算。經過實地審計甲廠有11名工人到管線分廠進行焊接配管工序,按照公司勞務費結算規定,該合同按勞務費結算應為80945.45元,這樣為公司減少損失215262.59元。
- 三、審計建議
內審人員提出為了規範配管外委結算價格,降低公司成本,建議公司價格主管部門規範配管外委結算價格。價格主管部門於2004年5月將配管結算辦法修改為按勞務費年度總包乾。規定承攬單位甲廠2004年按勞務費年度總包乾為34萬元。承攬單位於2004年先後結算3次,分別是2004年4月2日結算80945元,2004年6月24日結算210681元,2004年11月12日結算123201元,年累計結算額為414827元。經過審計超出年預結算額64827元。內審人員將其超出部分扣除,為公司減少損失。
- 四、審計分析及評價
對外委托加工是工業企業比較常見的生產方式,外委加工合同審計也是工業企業內審部門日常工作之一,A公司內審部門主要針對外委加工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而沒有對合同簽訂程式和條款進行審計,其合同審計不是很完善,不能做到防患於未然。鑒於企業內審人員一般不多,內審部門對於這類合同的審計就需要講究策略,多採用抽查和事前審計的辦法。....>>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