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導向定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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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導向定價法(competition-driven 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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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導向定價法是企業通過研究競爭對手的生產條件、服務狀況、價格水平等因素,依據自身的競爭實力,參考成本和供求狀況來確定商品價格。以市場上競爭者的類似產品的價格作為本企業產品定價的參照系的一種定價方法
這種定價方法主要有3方面特點。競爭導向定價主要包括隨行就市定價法、產品差別定價法和密封投標定價法。
在競爭十分激烈的市場上,企業通過研究競爭對手的生產條件、服務狀況、價格水平等因素,依據自身的競爭實力,參考成本和供求狀況來確定商品價格。這種定價方法就是通常所說的競爭導向定價法。競爭導向定價主要包括:
1、隨行就市定價法。在壟斷競爭和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條件下,任何一家企業都無法憑藉自己的實力而在市場上取得絕對的優勢,為了避免競爭特別是價格競爭帶來的損失,大多數企業都採用隨行就市定價法,即將本企業某產品價格保持在市場平均價格水平上,利用這樣的價格來獲得平均報酬。此外,採用隨行就市定價法,企業就不必去全面瞭解消費者對不同價差的反應,也不會引起價格波動。
2、產品差別定價法。產品差別定價法是指企業通過不同營銷努力,使同種同質的產品在消費者心目中樹立起不同的產品形象,進而根據自身特點,選取低於或高於競爭者的價格作為本企業產品價格。因此,產品差別定價法是一種進攻性的定價方法。
3、密封投標定價法。在國內外,許多大宗商品、原材料、成套設備和建築工程項目的買賣和承包、以及出售小型企業等,往往採用發包人招標、承包人投標的方式來選擇承包者,確定最終承包價格。一般來說,招標方只有一個,處於相對壟斷地位,而投標方有多個,處於相互競爭地位。標的物的價格由參與投標的各個企業在相互獨立的條件下來確定。在買方招標的所有投標者中,報價最低的投標者通常中標,它的報價就是承包價格。這樣一種競爭性的定價方法就稱密封投標定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