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製表決權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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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決權股股票具體又可以分為:普通表決權股股票、多數表決權股股票、限製表決權股股票、有表決權優先股股票。
限製表決權股股票是指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表決權受到限制的股票。持有限製表決權股股票的股東,其表決權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通常應在公司章程中載明限製表決權股,而且不得對個別股東分別實行。
限製表決權股股票,在股東所持股票達到一定數量後,其享有的表決票數將受到限制。限制的目的在於防止持有多數股票的少數股東利用多數表決權控制公司的經營,以保護眾多小股東的權益。
發行限製表決權股票是一種有效的反併購對策。由於目標公司集中了投票權,就可以阻止敵意併購者通過收購發行在外的股票而控制公司。
一般來說,如果公司為籌集資金發行股票,原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就會下降,股權就會被稀釋。當公司受到併購威脅時,原股東對公司的控制力就會削弱。因此,一些公司為了即能籌集到必要的資金,又能防範被其他公司收購,就發行限製表決權股票。這種股票的股息比普通股票的股息要高,但其表決權很低或者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