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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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發行(indirect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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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發行與直接發行相對稱,是指證券發行主體由證券發行中介機構代理出售證券、募集資金的一種方法。發行主體不用自己辦理髮行事務,但需向中介機構支付一定的手續費。
間接發行方式有:
①證券代銷。即證券發行主體委托發行中介機構發行證券,由發行中介機構代表發行主體辦理髮行業務若證券應募額達不到預定發行額時,中介機構不負承購剩餘額的責任。
②證券包銷。即發行主體委托發行中介機構發行證券,並與發行中介機構簽訂包銷合同。證券應募達不到預定發行額時,由發行中介機構對不足部分予以承購。
③證券承銷。即在特定的發行條件下,證券發行總額全部由發行中介機構一次性承購,發行中介機構將承購的證券再分別向投資者出售出售時的證券價格通常高於承銷時的價格,其差額即為發行中介機構的效益。
間接發行方法現已被世界各國廣泛採用,其優點是,利用證券發行中介機構眾多的金融網點和客戶,以及熟練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良好的信譽,可以迅速募集到大量資金,保證證券發行任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