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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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包悖論又稱錢包游戲,是概率論中的一個悖論。
有A和B兩人進行一場賭博。賭法是:由第三者計算A、B二君錢包裡面的錢,錢少者可以贏走錢多者的錢。
A對於這場賭博的想法為:若B君的錢比我少,我可能輸掉我現有的錢。但若B君的錢比我多,我贏了,就會得到多於我現有的錢。我能夠贏的錢比輸的錢多,所以這場賭博對我有利。而B的想法也是如此。
二人想法的邏輯都正確,但若認為二人的想法都正確,又將做出這場賭博對A、B二人都有利的錯誤結論。這顯然是一個悖論。
最常見的就是在賭博時,期待“如果贏的話、會贏得比輸得更多”。例如玩吃角子老虎機時認為“就算只中櫻桃,也是翻五倍!”但問題在於:會中嗎?
錢包悖論源自法國數學家莫裡斯·克萊特契克,在他的《數學消遣》書中賭的是領帶而非錢.
“有兩個人都聲稱他的領帶好一些。他們叫來了第三個人,讓他作出裁決到底誰的好。勝者必須拿出他的領帶給敗者作為安慰。兩個爭執者都這樣想:我知道我的領帶值多少。我也許會失去它,可是我也可能贏得一條更好的領帶,所以這種比賽是對我有利。一個比賽怎麼會對雙方都有利呢?”
克萊特契克的分析
克萊特契克在他的書中指明必須限制條件,這才是一場公平的游戲,例如A,B二人對對方穿領帶的習慣一無所知等。
他還假定每一個比賽者帶有從0到任意數量(比如說一百元)的錢。以此假定構成兩人錢數的矩陣,就可看出這個此賽是“對稱的”,不會偏向任何一方。但他沒有指出兩個比賽者的想法錯在哪裡。
考慮勝算
其實問題就在A、B二人只以“可以贏更多的錢”這點,就做出這場賭博對自己有利的結論,當然是錯誤的。顯然是缺乏思考,對客觀事物的複雜程度缺乏認識,才會做出如此樂觀的結論。
這場賭博對誰有利的考慮誰可以贏得這場賭博。而不是以“可以贏更多的錢”來判斷。
若以誰有勝算來判斷,必須註意二點:
1、必須計算期望值。
2、“錢包里有多少錢”是很隨機的。無法有一定的標準。難以論定這場賭博的勝負,但若將“所有人類的錢包里的錢”相加後除以全人類數目,還是可以得出一個平均值。
若錢包里的錢比平均值小,那勝算比較大,反之較小。各國家,各地區人的錢包里的平均值都不一樣,全人類太廣泛,以國家,地區來分更加有勝算。
但就算是費很大力氣來得到這平均值,還是很難確定有勝算的。由此可見A,B二人認為這場賭博對自己有利的結論是做得多麼輕易,缺乏思考。
其實最有勝算的方法是知道對方的錢包里有多少錢。
另一種分析
錢包只有二個,所以錢包里的錢只存在二個數:X,Y,設X>Y。
A有1/2機會是X,1/2機會是Y;B也如是。
如果A的錢是Y,則贏得X;如果A的錢是X,則輸掉X;B也如是。
結論:1/2機會贏,1/2機會輸。
而A,B想法的問題出在,他們假設了3個數:
設A有X元,B有Y,(Y<X)或Z,(Z>X)。
但實際上只存在2個數,所以這是錯誤的論證,推理出錯誤的結論。
博弈論其實真的可以延伸出很多經典的論斷,有些看似簡單,但是卻很值得我們回味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