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航載重(客)量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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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航載重(客)量利用率是指船舶在有載航行過程中噸位(客位)的利用情況,是反映船舶重航時負載能力利用情況的指標。
重航載重(客)量利用率的計算公式為
重航載重(客)量利用率=貨物(旅客)周轉量或換算周轉量/重航船舶噸位(客位)公裡(海裡)×100%
【例】某貨輪定額噸位是8000噸,在上海港卸貨完畢放空回大連,但先到青島加燃料油,然後再去大連裝煤炭7500噸運上海。上海到大連航行2天,大連回上海航行1.5天。其中上海→青島、青島→大連、大連→上海航行距離分別為404、274、558海裡。則該油輪的船舶噸位海裡為
上海→青島(空航)8000×404=3232000(噸·海裡)
青島→大連(空航)8000×274=2192000(噸·海裡)
大連→上海(重航)8000×558=4464000(噸·海裡)
自載貨物周轉量為7500×558=4185000(噸·海裡)
重航船舶噸位海裡為4464000(噸·海裡)
在例中,該貨輪的重航船舶噸位海裡為4454000噸·海裡,自載貨物周轉量為4185000噸·海裡,則該油輪的重航載質量利用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