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繼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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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繼運輸(Successive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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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繼運輸又稱“連續運輸”,就是多個承運人以同一種運輸方式共同完成貨物運輸的一種運輸方式,例如海海聯運。在相繼運輸中,托運人只與數個承運人當中的某一個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在實踐當中,主要是與第一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
相繼運輸中,一方面,同一運輸方式的運輸路線分為不同的運輸區段,而完成這一運輸過程必須經過若幹運輸區段,由不同運輸區段的承運人完成;另一方面,運輸關係要求特定的貨物運輸從起點到終點具有連續性、不能中斷、不可分割的特性。其主要特征就是“一票到底”,托運人只要與第一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就可以享受全程所有區段的運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相繼運輸與多式聯運的區別
1、相繼運輸是以同一運送方式的聯運,而多式運輸為不同運送方式的聯運。
2、相繼運輸的承運人均為實際承運人,而多式聯運的運營人可以是實際承運人,也可以是締約承運人。
3、相繼運輸對於發生之損失,訂立合同之承運人與損失發生區段承運人共同負責,而多式聯運中運營人承擔損失後,可再要求損失的實際承運人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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