迂迴生產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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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迂迴生產鏈條[1]
迂迴生產鏈條是指相聯接的兩個產品之間的投入產出依賴關係。鋤頭是糧食生產的投入,拖拉機也是糧食生產的投入,而機床是拖拉機生產的投入,但是鋤頭與拖拉機之間就沒有投入產出關係。
從分工和專業化發展的歷史過程看,技術屬性上的分工和專業化的演進,表現為“分解”過程,即迂迴生產鏈條加長,每個鏈條上的中間產品數增加,以及越來越多專業化形態出現。[2]
生產迂迴程度的提高,同一個經濟的自由化程度有著密切關係。在私人企業和自由市場制度下,生產潛力很大的迂迴生產中的效率會改進得很快,而在政府壟斷開辦企業權、沒有私人自由創業、沒有發達的自由資本市場、自由勞動市場及自由價格條件下,人們只能局限在直接生產性活動中改進效率,而對改進效率潛力很大的迂迴生產活動卻無法施展才幹。例如,改革前的中國,由於不允許私人發展汽車和拖拉機工業,所以農業機械質次價高,農民無法在生產潛力極大的迂迴生產行業如拖拉機和汽車等上施展才能,只能起早貪黑地努力從事直接生產性活動和肩挑手提的運輸活動。由於對私人從事汽車工業的限制,農民只能使用一些質次價高的手扶拖拉機從事低效率的運輸活動,不可能在迂迴生產的鏈條中用生產高效汽車的方法來改進效率。有趣的是,當中國政府一直為傾力發展轎車工業但卻進步緩慢而犯愁時,卻沒有想到一直不太重視因而也就管制不嚴的農用車市場竟然不知不覺地成了大氣候。由此也可以看出,經濟發展的根本在於依靠市場的力量,而不是政府無謂的干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