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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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範圍內進行協商。貸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
貸款利息由三大因素決定的:
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
=貸款金額×天數×日利率
貸款天數=月×30天+零頭天數(如1月1日至5月24日即為4×30+24=144天)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註:央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均為年利率
計算方法分兩種:
(1)定期計息
定期計息的貸款,規定每季度末月20日為結息日,計息期為上季末月21日起至本季末月20日止。
計算公式=計息積數×(貸款年利率÷360)
(2)逐筆結息
逐筆結息即利隨本清的解析方式。
貸款利息=貸款金額×貸款天數×(貸款年利率÷360)
央行2003年12月10日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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