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限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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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限額制(Limit of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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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限額制又稱“獨立責任制”、“限額責任制”或“賠款比例分攤制”,是按照各保險人在無他保情況下單獨應負的賠償金額作為基數加總得出各家應分攤的比例,然後據此比例計算賠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險人單獨賠付時應承擔的最高責任比例來分攤損失賠償責任的方法。
獨立責任又稱限額責任,是在無他保的情況下,保險人按其承保金額所負的損失賠償責任。
責任限額制的計算公式[1]
其公式為:某保險人分攤的賠償責任=(某保險人獨立責任限額/所有保險人獨立責任總額)×損失金額
例:如果保險人A的保險金額為8萬元,保險人B的保險金額為10萬元,損失是9萬元。則在沒有B保險人的情況下,A保險人的最高補償額為8萬元;在沒有A保險人的情況下,B保險人的最高補償額為9萬元。
甲保險人應賠付款額為:(元)
乙保險人應賠付款額為:(元)
- ↑ 張念.保險學原理.四川大學出版社,2000年08月.
評論(共3條)
其公式為:某保險人分攤的賠償責任=(某保險人獨立責任限額/所有保險人獨立責任總額)×損失金額 應該甲是4萬/10萬*5萬=2萬 乙6萬/10萬*5萬=3萬啊 ??為什麼成了5萬/9萬*5萬呢
這種方法是比例責任制,分母是兩個保險人的最高保險限額的總和。
其公式為:某保險人分攤的賠償責任=(某保險人獨立責任限額/所有保險人獨立責任總額)×損失金額 應該甲是4萬/10萬*5萬=2萬 乙6萬/10萬*5萬=3萬啊 ??為什麼成了5萬/9萬*5萬呢
獨立責任,在這裡指的是在假定沒有重覆保險情況下,保險人所要賠付的限額,所以對甲來說它的獨立責任就是4萬元,對乙來說其獨立責任是5萬元,最後甲的賠付金額當然是4/(4+5)=2.22了
其公式為:某保險人分攤的賠償責任=(某保險人獨立責任限額/所有保險人獨立責任總額)×損失金額 應該甲是4萬/10萬*5萬=2萬 乙6萬/10萬*5萬=3萬啊 ??為什麼成了5萬/9萬*5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