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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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診(Pal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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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觸診[1]
觸診是指檢查者通過手與被檢查者體表局部接觸後的感覺或被檢查者的反應,發現其身體某部有無異常的檢查方法。如體溫、壓痛及包塊的大小、輪廓、硬度、移動度等。
觸診的分類[2]
根據檢查手法的不同觸診分為感覺觸診法、淺部觸診法和深部觸診法。
(1)感覺觸診法。通過手掌感觸被檢查者出現的體表震動,如語音震顫、胸膜摩擦感、心尖搏動、震顫等。
(2)淺部觸診法。檢查者在被檢查者體表通過手指柔和的滑動或輕輕地按壓進行觸摸和感知。適用於淺表組織和病變的檢查,如淋巴結、淺表軟組織或血管、關節等檢查。
(3)深部觸診法。深部觸診法可分為以下幾種。
①滑動觸診法:主要用於檢查腸管和包塊。檢查者右手四指併攏,囑被檢查者呼氣的同時逐漸向深部按壓,觸及包塊或臟器後用手帶動皮膚在其上滑動觸摸。如為腸管,應做垂直於長軸的滑動觸診。
②衝擊觸診法:在大量腹水時,觸診肝、脾、包塊等需要衝擊觸診。右手四指併攏,垂直放在檢查部位,用指腹迅速衝擊腹壁(指腹不離開腹壁)以感知腹腔內的器官或包塊。
③深壓觸診法:用於確定深部壓痛點。用示指和中指兩指併攏,垂直慢慢向深部施壓.確定局限性壓痛的部位。用於檢查麥氏點等部位的壓痛。
④雙手觸診法:右手置於檢查部位.左手置於被檢查臟器的後面,向右手方向推壓。該法常用於肝、脾等腹腔臟器或中午的觸診。
觸診的註意事項[1]
1.檢查前向病人講清觸診目的
2.檢查者手應溫暖,手法應輕柔
3.病人常取仰卧位,雙手置於體側,雙腿稍曲,腹肌儘可能放鬆
4.觸診下腹部時,應囑病人排尿
5.觸診時檢查者應手腦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