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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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亦稱為鷹架,是一種臨時性的建築工具,用來支持正在組建或重建的樓房或建築物,亦用於輪船等大型的移動式物品。通常是由金屬導管組成的模塊化工具,也有使用其他材料製成,比如在東方國家就有用竹子製成的支架。
腳手架的分類及要求[1]
腳手架可根據與施工對象的位置關係,支承特點、結構形式以及使用的材料等劃分為多種類型。
1、按照與建築物的位置關係劃分:
1)外腳手架:外腳手架沿建築物外圍從地面搭起,既用於外牆砌築,又可用於外裝飾施工。其主要形式有多立桿式、框式、橋式等。多立桿式應用最廣,框式次之。橋式應用最少。
2)里腳手架:里腳手架搭設於建築物內部,每砌完一層牆後,即將其轉移到上一層樓面,進行新的一層砌體砌築,它可用於內外牆的砌築和室內裝飾施工。里腳手架用料少,但裝拆頻繁,故要求輕便靈活,裝拆方便。其結構型式有摺疊式、支柱式和門架式等多種。
2、按照支承部位和支承方式劃分:
1)落地式:搭設(支座)在地面、樓面、屋面或其他平臺結構之上的腳手架。
2)懸挑式:採用懸挑方式支固的腳手架,其挑支方式又有以下3種。
架設於專用懸挑梁上;
架設於專用懸挑三角桁架上;
架設於由撐拉桿件組合的支挑結構上。其支挑結構有斜撐式斜拉式拉撐式和頂固式等多種。
3)附牆懸掛腳手架:在上部或中部掛設於牆體挑掛件上的定型腳手架。
4)懸吊腳手架:懸吊於懸挑梁或工程結構之下的腳手架。
5)附著升降腳手架(簡稱“爬架”):附著於工程結構依靠自身提升設備實現升降的懸空腳手架。
6)水平移動腳手架:帶行走裝置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架。
3、按其所用材料分為:木腳手架、竹腳手架和金屬腳手架;
4、按其結構形式分為:多立桿式、碗扣式、門型、方塔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及懸吊式腳手架等。
腳手架搭設[2]
承載能力大大下降,這正是造成腳手架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牢且嚴禁拆除。這是因為它是構成腳手架空間框架必不可少的桿件。現場調查表明,該處桿件被挪動他用的現象十分普遍,致使立桿的計算長度成倍增大。
- 1.腳手架作業層防護要求
腳手板:腳手架作業層應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當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築物之間縫隙大於150mm時,應採取防護措施。
安全網:安全網要採用符合質量要求的平網,並用繫繩系牢,不可留有漏洞。安全網破損嚴重時,不得使用。
- 2.連牆件的設置要求
連牆件的佈置間距除滿足計算要求外,還應不大於最大間距;連牆件宜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應不大於300mm;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開始設置,否則應採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宜優先採用菱形佈置,也可採用方形、矩形佈置:一字形、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不應大於4m;高度24m以下的單、雙排架,宜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亦可採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牆連接方式,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牆件;高度24m以上的雙排架,必須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連牆件中的連牆桿或拉筋宜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與腳手架連接的一端應下斜連接,不應採用上斜連接。
- 3.剪刀撐設置要求
每組剪刀撐跨越立桿根數為5~7根;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組,由底部到頂部隨腳手架的搭設連續設置;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架,在外側立面必須沿長度和高度連續設置;剪刀撐斜桿應與立桿和伸出的橫向水平桿進行連接: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均採用搭接。
- 4.橫向水平桿設置要求
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作業層上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桿,宜根據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於縱距的1/2;使用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時,雙排架的橫向水平桿兩端均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
- 5.腳手架拆除要求
拆除前的準備工作: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牆件、支撐體系是否符合構造要求;根據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由工程施工負責人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清除腳手架上的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拆除時應做到: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連牆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牆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腳手架;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後一根長立桿的高度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後,再拆除連牆件;當腳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按照規範要求設置連牆件和橫向斜撐加固: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
- ↑ 《建築施工技術》.江蘇廣播電視大學
- ↑ 王淑梅.腳手架的選型、構造、搭設質量的技術問題探討[J].中國科技縱橫,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