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價格綜合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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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價格綜合指數是指將股票價格指數劃分為全部上市股票價格指數,是把所有的股票即刻價格加權平均。
(1)上證綜合指數:
上證綜合指數以1991年7月15日起編製並公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它以1990年12月19日作為基期,以全部股票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按照加權平均法計算
公式為:本日股價指數=本日股票市價總值/基期股票市價總值*100;
式中,本日股票市價總值=所有股票的本日市值(本日收盤價*發行股數)之和,基期股票市價總值=所有股票的基期市值(基期收盤價*發行股數)之和
修正公式為:新基期市價總值=修正前基期市價總值*(修正前市價總值+市價總值變動額)/修正前市價總值
修正後本日股價指數=本日股票市價總值/新基期股票市價總值*100
上海A股指數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期,上海B股指數以1992年2月21日為基期,以全部上市的A股與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並於1992年2月起分別公佈。
上證分類指數(工業、商業、地產業、公用事業、綜合)以1993年5月1日為基期,按同樣的計算方法,並於1993年5月3日正式公佈。
(2)深證綜合指數:
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包括: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和深證B股指數。它們分別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A股、全部B股為樣本股,以1991年4月3日為綜合指數和A股指數的基期,以1992年2月28日為B股指數的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以指數股計算日股份數為權數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當有新股上市時,在其上市後當天納入指數計算。當某一股票暫停買賣時,將其暫時剔除於指數的計算之外。若有某一股票在交易中突然停牌,將取其最後成交價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
深證綜合指數的基本公式為: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即日指數
每日連續計算的環比公式: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
式中:今日即時總市值=各樣本股市價*已發行股數;
上日收市總市值是指根據上日樣本股的股本或樣本股變動而做調整後的總值。
當指數股的股本結構或者股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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