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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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成本(joint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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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成本是與可分成本相對立的成本,是指在未分離前的聯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應由所有聯產品共同負擔的成本。
聯合成本是由多個產品或部門共同負擔的成本,因此不屬於相關成本,決策時應予以考慮。
聯產品在經過同一生產過程後,是在某一個“點”被分別確認的,通常稱這個點為分離點,分離後的聯產品,有的直接對外銷售,有的進一步加工後再出售。我們把分離前發生的成本稱為聯合成本。
聯合成本的分配方法,常用的有實物量分配法、繫數分配法、銷售價值分配法和可實現凈值分配法等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用。
1、實物量分配法
實物量分配法是以產品在分離點處相應產出份額為基礎來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其實物量可採用產品總產量的重量或容積等等。
2、繫數分配法
繫數分配法是將各種聯產品的實際產量按規定的繫數折算為標準產量,然後將聯合成本按各聯產品的標準產量比例進行分配。
3、銷售價值分配法
銷售價值分配法是按各聯產品的銷售價值的比例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這種方法一般適用於分離後不再加工的聯產品。
4、可實現凈值分配法
可實現凈值分配法就是按各聯產品的可實現凈值比例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可實現凈值是指產品的最終銷售價值減去其可分成本的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