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纂式模式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編纂式模式是假設消費者的品牌選擇就像編寫詞典一樣,一個詞的多種註釋按其重要性順序進行排列。
消費者在進行品牌選擇時,首先考慮品牌的最重要屬性,如果第一重要屬性還不能導致選擇(如有多種品牌在這一屬性上都沒有太大差別),那麼,他們就以第二重要屬性為標準。如果第二重要屬性仍不能導致選擇,就考慮第三個屬性,如此下去,直至能做出選擇為止。
屬性1 | 屬性2 | 屬性3 | 屬性4 | 屬性5 | 選擇結果 | |
品牌1 | ∨ | ∨ | ∨ | |||
品牌2 | ∨ | ∨ | ∨ | ∨ | ☆ | |
品牌3 | ∨ | ∨ | ∨ | ∨ | ||
品牌4 | ∨ | ∨ | ||||
品牌5 | ∨ | ∨ | ∨ | |||
品牌6 | ∨ | ∨ | ∨ |
該模式可以用(表:編纂式模式)來表示。根據屬性1,品牌3先被淘汰;根據屬性2,又淘汰了品牌1、4和6,剩下品牌2和5;再根據屬性3,淘汰掉品牌5,因而選擇品牌2。由於根據前三個屬性就能做出選擇,因此屬性4和5就不用考慮。但如果依照前三個屬性還不能做出選擇,就要依據屬性4甚至屬性5來作選擇。
針對這一模式,在廣告宣傳之前必須對其它競爭品牌的各種特點有充分的瞭解,並把它們與自己的品牌作比較(如表:編纂式模式)。如果自己品牌是具有表中品牌3的屬性,那麼就要努力說明其它四種屬性都比屬性1重要。如果自己品牌是表中的品牌6,很顯然,突出強調屬性1和5的重要性是最有利的。
【1】廈門大學精品課件《廣告心理學》第二章 廣告策略的心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