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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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衝突(Structural Confl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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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衝突是指人們尋求願景的力量與深信無力感或不夠格的力量以及其他因素形成的力量之間的相互衝突。
結構是由相互關連的單元所組成的整體,像是我們的身體是由相關連的器官所組成。然而形成人們或組識行為背後的結構,有時並非如生理結構那樣的具體明顯,例如心理上的結構,像是我們常聽到的戀母情結,本身就是個由相關的心理因數所組成後的心理現象。
為了便於討論,以下將驅力、動力等稱謂,統稱為張力。
因此當結構中中的單元存在不均衡的狀態時,就會形成張力,而張力會驅使個體或組織依循著阻力最小之路來行動,直到矛盾或差異被終結,結構變成均衡的狀態,張力被舒解為止。因此不均衡的結構就會形成張力舒解系統。
如果一個結構只具有單一的張力舒解系統,就會形成結構性張力。當結構性張力支配個人或是組織時,個人與組織就會不斷地進展。
而如果一個結構具有兩項相抗衡的張力舒解系統存在時,就會形成結構性衝突。當結構性衝突支配個人或是組織時,就會導致個人與組織的搖擺不前。
弗利慈歸納出一般人對付“結構性衝突”力量常見的三種策略。
1、消極的讓願景被侵蝕,是其中常見的一種策略。
2、“操縱衝突”(conflict manipulation),也就是透過刻意製造的假性衝突張力,來“操縱”自己或他人更加努力,追求想要、或專註於除去、或避免我們所不想要的。操縱衝突是那些害怕失敗的人所偏好的策略。
3、“意志力”運用,即全神貫註地去擊敗達成目標的過程中所有形式的抗拒力。
多數高度成功的人具有過人意志力,常把這項特性看作與成功同義:願意付出任何代價,以擊敗所有阻力。但意志力帶來的問題是:首先,可能它所造就的是一種沒有效率的成功。我們達成了目標,但耗費了巨大心力與資源,於是開始懷疑這是否值得。
再簡單點說,就是求而不得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