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樹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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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樹原則 (Joshua tree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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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樹原則 (Joshua tree principle),指的是:沒有名字事物不可見,知道名字才知道其存在。
源自羅賓·威廉姆斯的《寫給大家看的設計書》書中[1]。
這裡的“不可見”不是真的不可見,而是因為沒有名字很難知道其存在。
約書亞樹原則的來源[1]
在《寫給大家看的設計書》中,提到一個故事。
他說,在很多年前一個聖誕節,他收到一份聖誕禮物,是一本關於如何認識各種樹的書。當時他住在父母家,所有禮物都打開後,他就決定出去走走,認一認鄰居家的樹。
出去之前他讀了書的一部分,其中提到的一種樹是約書亞樹,只需要兩個線索就能認出它。
由於約書亞樹相當怪異,在看到書中它的照片時,他對自己說:“哦,北加利福尼亞絕對沒有這種樹。這種樹太怪異了。如果我見過,肯定應該有印象,可我以前從來沒有見過。”
之後他拿著這本書走出家門。他的父母住在一個小巷子里,這裡共有6家住戶。其中4家前院里,都赫然立著約書亞樹。
他住在那裡已經有13年,但此前居然從未註意過約書亞樹。他在這個街區轉了轉,發現似乎每一家佈置新居時都會到苗圃買約書亞樹,至少80%住家前院都種有約書亞樹。
這個現象有趣之處在於,約書亞樹相當與眾不同(如上圖解就是約書亞樹),在羅賓家及邊上處處可見,但他生活13年卻視而不見,就好像這些約書亞樹從未存在。
更加有趣的是,一旦羅賓知道約書亞樹,能夠說出它的名字後,就會發現它們無處不在。
據此,羅賓提出約書亞樹原則:沒有名字事物不可見,知道名字才知道其存在。
羅賓認為,能夠準確命名、陳述問題非常重要,一旦能夠說出事物名字,就很容易註意到它,就會掌握它,擁有它,讓它受你所控。
名字是認知的起源
約書亞樹原則提醒我們:沒有名字事物不可見,知道名字才知道其存在。為加深對這一原則理解,我們可以從各個視角來考察。
比如說,文字起源。
在中文中,“名”這個字,上面是“夕”,下麵是“口”。《說文解字》的解釋是:名,自命也。從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
意思是說,古代是熟人社會,村子規模很小,彼此認識。白天不需要名字,只要通過長相、動作,就能判定一個人身份。但在晚上,兩眼一抹黑,兩個人狹路相逢,只能靠報出彼此名字來區分敵我。
也就是說,人與人不同,如果不用客觀的“張三”、“李四”名字來區分,差異就只存在彼此主觀世界中,難以溝通,很難達成共識。
我們想象一下,如果一個人沒有名字,你要向第三方介紹這個人,即便唾沫四濺、費心費力也很難說清楚;如果這個人有名字,大家都這麼稱呼,馬上就知道是指特定某個人。
我們可以運用極限思維進行反事實推理:假設世界萬物都沒有名字,我們怎樣溝通和協作?
《百年孤獨》開篇也提到這個議題:世界新生伊始,許多事物還沒有名字,提到時尚需用手指指點點。
不難理解,這是因為,所有事物還沒有被命名,人類對於世界認知極其有限,什麼可以信賴,什麼不能依賴,哪些安全,哪些危險,都無從得知。
為在這個世界更好生存和發展,就需要不斷在認知事物過程中,給事物分類、給事物命名,尤其是那些無形事物,讓世界可知、可控。
在相當程度上可以說,命名、修訂、更名過程,就是認知升級過程。
例如,冥王星1930年被髮現,一開始被命名界定為太陽系第九大行星,但2006年國際天文聯合會決定,不把冥王星界定為行星,而是界定為矮行星,自此太陽系只有八大行星。
改前,冥王星不起眼,因為體積只有月球三分之一,質量只有月球六分之一,離地球很遠,觀測費勁,存在感很弱;改後,突顯出冥王星特殊性,研究要單獨成一類,2008年國際天文聯合會給海王星以外矮行星起名,統一叫“類冥天體”,讓冥王星成為此類星體模版,吸引更多研究註意力,可謂“醜小鴨變天鵝”。
諸如此類,改不改名,意義重大。如果抽象來看,命名過程,就是一個主觀認知客觀化過程,更容易形成共識,更容易傳播認知,也更容易迭代研究。
重視命名的價值
通過各個命名案例,加強對約書亞樹原則理解後,我們就可以借鑒運用。
比如說,重視命名。
約書亞樹原則提醒我們,沒有名字事物不可見,知道名字才知道其存在。也就意味著,把握事物要重視命名。
在述情障礙中,提到一個案例,英國男子斯蒂芬結過兩次婚,但沒有哪一次婚姻,也沒有任何一場戀愛,給他留下過幸福回憶。
他在16歲時遇到第一任妻子,6年後兩人結婚。但這場婚姻只持續3年。他說,她從始至終都不適合他。
過了將近20年,到了2009年,他通過一家約會網站遇到第二任妻子。第二年,在雙方家人見證下,他們在英國謝菲爾德婚姻登記處結婚,並開始在那兒生活。
他擺出微笑,配合婚禮照片拍攝,因為他知道,那是人之常情。
但他說:“站在內心感受的角度,我出於必要而做出的那些情感回應,感覺都像是假的。我大多數反應,都是後天習得反應。跟大家一起樂呵呵時,我感覺像在說謊、在演戲。也確實如此,那就是說謊。”
感受不到幸福感,並不是困擾斯蒂芬的唯一情感。包括激動、羞恥、噁心、期待乃至愛意……他都感受不到。他說:“我會有所感覺,但辨別不出它是什麼感覺。”事實上,他只熟悉兩種情感,分別是恐懼和憤怒。
斯蒂芬是一個述情障礙者,在識別和表達情緒存在困難,由於無法給自己感受準確命名,也就無法妥當應對這些情緒,無論是提高自我認知,還是建立親密關係,都無法勝任,就談不上提高人生幸福感。
先識別,才能管理。所謂識別,簡單來說,就是能夠準確命名,理解其內涵和外延。
值得註意的是,命名一旦產生,就具有反身性,既具有正麵價值,也可能有負面影響。
例如,有一個研究,對比我國和西方國家禁毒工作,結果發現我國禁毒工作效果好,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命名。
在漢語中,毒品被稱為“毒”,一聽就給人這東西有害、要遠離感覺;在英語中,毒品稱為“drug”,更常見涵義是藥品,屬於中性詞,沒有特別暗示。
也就是說,同樣事物,命名不同,感覺不同,影響也就不同,需要我們審慎面對,而不是不加批判地接受。
要提醒的是,不要忽視命名價值。一旦命名,主觀認知才能客體化,更方便研究和討論。如果不能或者沒有命名,就難以有效引導我們註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