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進計件工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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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進計件工資制是指在完成合格產品的條件下,定額以內部分按正常計件單價計算工資,超額部分按照一種或幾種在原計件單價基礎上遞增的計件單價計算工資。
其計算公式:
- 實得計件工資 = (定額內部分×一般計件單價)+ ∑(超定額部分×累進計件單價)
例:某廠規定完成產量定額200件以內,計件單價為2.8元,超額完成1%~10%部分累進計件單價3元,超額完成10%~20%部分,累進計件單價3.2元,超額完成20%以上部分累進計件單價3.4元計算,工人甲當月實際完成產量250件,求其實得計件工資。
根據公式,則為:
實得計件工資 =(200×2.8)+(20×3)+(20×3.2)+(10×3.4)= 718(元)
累進計件工資制可直接累進,也可分段累進。適用於超額難度大,而又急需增加產量的產品。
累進計件工資激勵作用大,能促進勞動生產率的較快提高。實行這種計件時,必須制定先進合理的勞動定額和預先計算其經濟效益。否則,定額偏低,超額過高、成本加大,造成工資基金增加過多,經濟效益有可能達不到預期的目標。因此,實行累進計件工資必須實行有技術根據的先進合理的勞動定額,計件單價的遞增比例必須事先要有精確測算,以保證實現預期的經濟效益目標。
分析得很清楚,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