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評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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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評估法又稱“等級鑒定法”,是一種歷史最悠久的也是應用最廣泛的員工業績考核技術。在應用這種評價方法時,評價者首先確定業績考核的標準,然後對於每個評價項目列出幾種行為程度供評價者選擇。根據工作分析,將被考評崗位的工作內容劃分為向相互獨立的幾個模組,在每個模組中用明確的語言描述完成該模組工作需要達到的工作標準。同時,將標準分為幾個等級選項,如"優、良、合格、不合格"等,考評人根據被考評人的實際工作表現,對每個模組的完成情況進行評估,總成績便為該員工的考評成績。
具體而言,等級評估法要註意以下三個方面:
1、各項選擇含義的明確程度。
2、上層管理人員在分析評價結果時分辨理想答案的清晰程度。
3、對於評價者來說各個評價項目含義的清晰程度。
這種方法所需要花費的成本比較低,容易使用。假定優秀等於5分,良好等於4分,滿意等於3分,尚可等於2分,不滿意等於1分,於是在對各個評價標準設定了權重之後,員工業績的評價結果可以加總為數字來表示的結果,可以進行員工之間的橫向比較.
1、績效等級評估法優點
在於簡便易行、適應性強,可以避免趨中或嚴格/寬鬆的誤差,而且評估成本較低。
2、績效等級評估法缺點
等級評估法由於其較低的成本,及其能夠發現問題出現的領域,從而成為一種歷史最悠久,應用最廣泛的員工績效評估方法。但是,它有很多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現在:由於它對每個評價指標所給出的權重。一般都是評價人員根據自己的主管感受所確定,帶有一定的隨意性、主觀性,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帶來一定程度上的評價錯誤,在員工提出異議的情況下,評價者很難為自己的結論提供強有力的證據,從而就造成了對員工提供反饋和指導的效果不佳,以及在為獎金分配等方面提供依據方面作用的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