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負擔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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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負擔繫數在社會總人口數中來成年需撫養的少兒人口和因年老無勞動能力需贍養的老年人口的總數與具有勞動能力年齡人口的比值。社會負擔繫數還可以分別計算為負擔少年人口繫數(或稱撫養繫數)和負擔老年人口繫數(或稱贍養繫數)。
社會負擔繫數的公式[1]
計算公式為:
社會負擔繫數= | 社會勞動人口 |
× 100% |
被撫養人口 |
以年齡界限劃分勞動人口和被撫養人口是一種抽象的假定,並不是說15歲以下的所有少年兒童和所有已退出勞動年齡的老年人口都不參加社會勞動,更不是說所有家庭的勞動適齡人口都有經濟負擔。
社會負擔繫數的分析[2]
人口經濟學把人口分為三個年齡組,即未成年組、成年組、老年組。在這三個年齡組中,未成年組人口和老年組人口相加,—般來說等於被撫養人口,而成年組人口一般等於勞動人口。社會負擔繫數的大小取決於被撫養人口和勞動人口數量的相對變化。在被撫養人口中,未成年人口的消費、教育費用等屬於社會對未來勞動力的投資,可以通過其未來的“產出”得到補償,而老年人口的消費,是對他們過去勞動積累的償還,屬於社會的責任和義務。因此,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會造成社會負擔繫數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