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排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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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法是一種較為簡單的崗位價值評估方法,它根據總體上界定的崗位的相對價值或者崗位對於組織成功所作出的貢獻來將崗位進行從高到低的排序。排序法又可以分成三種類型:直接排序法、交替排序法以及配對比較排序法。
直接排序法是一種相對比較的方法,是指簡單地根據崗位的價值大小從高到低或從低到高對職位進行總體上的排隊,是一種定性績效考核評價方法。
在直接排序法中,主管按照績效表現從好到壞的順序依次給員工排序,這種績效表現既可以是整體績效,也可以是某項特定工作的績效。
直接排序法將所有參加評估的人選列出來,就某一個評估要素展開評估,首先找出該因素上表現最好的員工,將其排在第一的位置,再找出在該因素上表現差的員工,將他排在最後一個位置,然後找出次最好、次最差,依此類推。評估要素可以是整體績效,也可以是某項特定的工作或體現績效某個方面。
直接排序法的優點:
1、比較容易識別好績效和差績效的員工。
2、如果按照要素細分進行評估,可以清晰的看到某個員工在某方面的不足,利於績效面談和改進。
直接排序法的缺點:
1、如果需要評估的人數較多,超過20人以上時,此種排序工作比較繁瑣,尤其是要進一步細分要素展開的話。
2、嚴格的名次界定會給員工造成不好的印象,最好和最差比較容易確定,但中間名次是比較模糊和難以確定的,不如等級劃分那樣比較容易使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