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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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保單是指保險公司藉助遵循PKI體系的數字簽名軟體和企業數字證書為客戶簽發的具有保險公司電子簽名的電子化保單。
保險單簡稱為保單,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證明。保險單必須完整地記載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保險單記載的內容是合同雙方履行的依據。保險單是保險合同成立的證明。但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成立與否並不取決於保險單的簽發,只要投保人和保險人就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保險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簽發保險單,保險人也應負賠償責任。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以出立保險單為合同生效條件的除外。
能否提供電子保單是衡量保險電子商務發展水平的重要標準。2005年4月1日《電子簽名法》正式實施的當天,人保財險簽下了國內第一張電子保單。經過將近兩年的發展,我國的電子保單技術也日趨成熟。目前,人保、平安、泰康、國壽等保險公司都可以提供電子保單,並且在保證電子保單的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認性方面都有比較成熟的技術。從國際上看,能夠提供電子保單的保險企業在保險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已經處於領先的地位。
電子保單的內容主要包括:
(1)保戶的投保資料;
(2)保單號碼;
(3)保險單生效日期;
(4)保險金額;
(4)保單條款等。
1.節省紙本資源。
2.省時便利,不受時地限制。
3.可申請補發、重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