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貨物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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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運價(Specific Commodity Rate,簡稱S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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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運價又稱特種費率。為航空貨物運價之一。是由參加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航空公司,根據不同航線上有經常性特種貨物運輸的發貨人的要求,或為促進某地區的某種貨物的運輸,向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制定的。特種貨物運價適用於在特定的始發站和到達站的航線上運輸的特種貨物,公佈特種貨物運價的同時要公佈起碼重量。特種貨物運價低於普通貨物運價,因此,它實際上是由航空公司向發貨人提供的一個具有競爭性的運價,其目的是鼓勵發貨人充分利用航空公司的運力。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公佈的特種貨物運價將貨物劃分為10大類,每一大類再細分為100分類,詳細解釋各種貨物。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公佈特種貨物運價時將貨物劃分為以下類型:
·0001~0999食用動物和植物產品;
·10001999活動物和非食用動物及植物產品;
·2000~2999紡織品、纖維及其製品;
·3000~3999金屬及其製品,但不包括機械、車輛和電器設備;
·4000~4999機械、車輛和電器設備;
·5000~5999非金屬礦物質及其製品;
·6000~6999化工品及相關產品;
·7000~7999紙張、蘆葦、橡膠和木材製品;
·8000~8999科學、精密儀器、器械及配件;
·9000~9999其他貨物。
其中每一組又細分為10個小組,每個小組再細分,這樣幾乎所有的商品都有一個對應的組號,公佈特種貨物運價時只要指出本運價適用於哪一組貨物就可以了。
因為承運人制定特種運價的初衷主要是使運價更具競爭力,吸引更多客戶使用航空貨運形式,使航空公司的運力得到更充分的利用,所以特種貨物運價比普通貨物運價要低。也因此適用特種運價的貨物除了滿足航線和貨物種類的要求外,還必須達到承運人所規定的起碼運量(如100公斤)。如果貨量不足,而托運人又希望適用特種運價,那麼貨物的計費重量就要以所規定的最低運量(100公斤)為準,該批貨物的運費就是計費重量(在此是最低運量)與所適用的特種貨物運價的乘積。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所謂特種貨物包括4類,即長大笨重、危險、貴重、鮮活,每類中又分為若幹等級,根據等級的不同,逐級加價。
- (1)長大笨重貨物分三級,其加價原則是:
一級加成40%~50%
二級加成50%~60%;
三級加成60%~70%。
- (2)危險貨物分為二級,其加成原則是:
一級危險品加成60%~70%;
二級危險品加成40%~50%。
- (3)貴重、鮮活貨物,加成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