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類藥物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激素類藥物就是以人體或動物激素(包括與激素結構、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機物)為有效成分的藥物。糖皮質激素是臨床上應用最多的激素類藥物,一般意義上的所謂激素,即糖皮質激素[1]。
激素類藥物的合理應用[2]
1.嚴格掌握糖皮質激素治療的適應證
糖皮質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藥理作用,但並不適用於所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療,如慢性淋巴細胞浸潤性甲狀腺炎(橋本病)、1型糖尿病、尋常型銀屑病等。糖皮質激素在感染休克中的作用很有爭議。早期的研究既報告了益處也報告了害處,不過還是認為皮質激素無效且可能惡化繼發性感染。最近,有人建議對確診感染休克並出現腎上腺機能不全的患者補充糖皮質激素 。然而,不推薦感染休克患者常規使用。一篇系統性綜述總結認為,短期大劑量糖皮質激素不能改變重度敗血症和感染性休克患者的死亡率,而且近期的證據也不支持這種用法。
2.合理制訂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
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應綜合患者病情及藥物特點制訂,治療方案包括品種、劑量、療程和給藥途徑等。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按其作用時間的長短分為短效激素(可的松、氫化可的松等)、中效激素(潑尼松、潑尼松龍、甲潑尼龍)和長效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長效激素的抗炎效力強,作用時間長,但對HPA的抑制較嚴重,不適宜長療程用藥,只可作為臨時性用藥。雖然短效激素對HPA的危害較輕,但其抗炎效力弱,臨床上主要作為腎上腺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療。不同疾病應用激素治療的目的不同導致療程不一,原則上時間愈短愈好。糖皮質激素用於全身性治療時,只要允許,首選口服給藥,但如果病情嚴重或發生緊急情況,也可以採用胃腸外給藥。在許多情況下,糖皮質激素治療僅是疾病綜合治療的一部分,應結合患者實際情況,聯合應用其他治療手段,重視疾病的綜合治療。
3.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
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為導致鈣磷動員,導致骨質疏鬆和自發骨折,肌肉萎縮和氮質丟失以及使糖尿病病情加重或出現急劇變化而引起高血糖。組織修複和免疫功能受損會引起傷口愈合延遲,增大感染的可能性。有報道,採用糖皮質激素治療的患者對各種感染的易感性均增大,包括敗血症、結核、真菌感染和病毒感染。糖皮質激素的抗炎、止痛和退熱等作用也可能掩蓋感染。其他不良反應包括月經不規律、閉經、多汗、皮膚變薄、眼改變(包括青光眼和白內障)、精神和神經疾病、良性顱內高壓、急性胰腺炎和無血管性骨壞死。血液凝固性增加可導致血栓栓塞性併發症。
4.應隨訪及監測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患者
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的患者應定期檢查:(1)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試驗,尤其是有糖尿病或有糖尿病傾向者;(2)小兒應定期監測生長和發育情況;(3)眼科檢查,註意白內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發生;(4)血清電解質和大便潛血;(5)高血壓和骨質疏鬆的檢查,老年人尤應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