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性調節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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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性調節繫數是指根據住房公積金滿足繳存職工資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況制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調節參數,該參數運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公積金貸款額度 =〔(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12×35%× 貸款年限)+ 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流動性調節繫數。
例如:以單職工月繳存額為 1500 元、繳存比例 12% 計算(繳存基數 6250 元),賬戶餘額以本人最低標準繳存 6 個月的餘額,即 9000 元為例計算。
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繫數按 0.6 執行,貸款年限為 20 年
公積金貸款額度 =(6250×12×35%×20+9000)×0.6=320400 元,該職工可申請 32.04 萬元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繫數按 0.8 執行,貸款年限為 20 年
公積金貸款額度為 =(6250×12×35%×20+9000)×0.8=427000,可申請 42.7 萬元的公積金貸款。
如果職工將貸款年限提高至 30 年,在以上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不論流動性調節繫數是 0.6 還是 0.8,均可申請到 50 萬元的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