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澱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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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澱資金是指折舊基金在固定資產更新期限到來之前處於生產過程之外的一種“閑置資金”。
(2)企業計提折舊的範圍相對狹窄
(3)由於多種原因,己經提取的折舊基金又流失了一塊。許多企業用於自身投資的折舊基金(包括大修理基金)明顯低於當年提取的折舊基金,說明其中的一部分流失了。
利用沉澱資金融資的利弊[1]
- 企業利用沉澱資金融資的優點:
(1)可使企業獲得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
由於固定資產的使用期限一般都比較長,短則三四年,長則十幾年。根據通行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要在固定資產的使用期限內計提折舊基金,折舊基金的長期穩定性,使企業可以獲得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
(2)利用沉澱資金融資的數額很高。
這主要是由固定資產價值高的特點所決定的。尤其對於固定資產占總資產比重高的企業來說,利用沉澱資金融資數額很高的優點是非常明顯的。例如,某重工業行業的企業總資產為10億元,其中固定資產為8億元,平均使用期限為10年,如果該企業採用直線折舊法計提折舊基金的話,則每年可計提8000萬元的折舊基金。
(3)不構成企業的債務負擔。
如果企業融資構成債務負擔,就會導致企業資產負債比例的上升。這樣一方面企業要拿出大筆資金支付債務利息,另一方面使企業的經營風險加大。所以,沉澱資金融資不構成企業債務負擔是其一個突出優點。
- 利用沉澱資金融資的缺陷:
利用沉澱資金融資的不利之處,主要在於企業運用沉澱資金於生產經營中時,如果到折舊期結束時不能按期回收沉澱資金,則將大大影響企業的固定資產更新技術改造。
- ↑ 里維寧,應惟偉.中國企業融資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年0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