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托集合管理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編輯]
林業信托集合管理是數個林業資產所有人將其合法擁有的可轉讓的林業財產交付給其共同信賴的受托人托管,受托人聘請專業的林業經營顧問對上述林業集合財產進行專業化管理 ,受托人將收益交付給委托人的信托行為。
[編輯]
林業信托集合管理平臺的優勢表現為:
(1)集合管理解決了傳統林業經營中因規模不足而產生的成本過高的難題;
(2)信托產生有限責任的法律特征 ,單個經營戶將其林業財產委托給信托公司擺脫了財產歸屬的糾紛,有利於提高融資信用;
(3)在我國,林業相關權利的初始分配並不是通過有償交易的方式實現,因而這種權利沒有被擁有者充分診視 ,而林業資源交易的不便,使得市場無法 自動修複這種資源的低效率狀態,林業信托藉助其雙重所有權的法律特征,通過聘請專業管理公司管理,可以提高林業資源的利用效率。
其機構圖如下:
[編輯]
[編輯]
- 鄭巨集.林業信托創新模式研究(A).湖北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學報.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