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碼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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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條碼碼制[1]
條碼碼制是指條碼符號的類型,各種條碼符號都是由符合特定編碼規則的條和空組合而成,具有固定的編碼容量和條碼字元集。
條碼碼制的種類[2]
一維碼的碼制有100多種編碼模式,常用的包括EAN碼、UPC碼、39碼、交叉25碼、128碼、93碼及Codabar庫德巴碼等。
(1)EAN/UCC—13碼
EAN/UCC—13碼,如圖1所示,是由13位代碼構成,不同國家(地區)的條碼組織對13位代碼的結構有不同的劃分。其結構為:首碼碼+廠商代碼+商品項目代碼+校驗碼,共13位代碼組成。其中:“首碼碼”由2~3位數字組成,是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分配給其成員的標識代碼,實際上就是國家或地區代碼,如我國大陸為“690~693”,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為“489”,德國為“40~44”。需要指出的是,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發展,首碼碼一般並不一定代表產品的原產地,而只能說明分配和管理有關廠商識別代碼的國家或地區編碼組織。“廠商代碼”為用來在國家範圍內唯一標識廠商的識別代碼,在我國大陸廠商代碼由4~6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我國的廠商代碼是由中國物品編碼中心統一分配。商品項目代碼由獲得廠商代碼的廠商自己負責編製,由3~5位阿拉伯數字構成,用以表示具體的商品項目。校驗碼,由1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由於條碼的設計、印製的缺陷,以及識讀設備在光電轉換時存在一定程度的誤差,為保證正確讀取條碼數據,在條碼中一般通過設置校驗碼的辦法來校驗編碼的正誤,以提高條碼的識讀可靠性。
(2)UPC碼(Uniform Production Code,統一產品代碼)
UPC碼只能用數字表示,有A、B、C、D、E五個版本,版本A有12位數字,版本E有8位數字,其中最後一位為校驗位,如圖2所示。當UPC作為12位進行解碼時,定義如下:第1位為數字標識由UCC(Uniform Code Council,統一代碼委員會)所確定,第2~6位是生產廠家的標識號,第7~11位是唯一的廠家產品代碼,第12位為校驗位。(3)39碼
能用字母、數字和其他一些符號共43個字元表示:A~Z,0~9,—.$/ + %,space,如圖3所示。條碼的長度是可變化的,通常用“穢號作為起始、終止符,不用校驗碼,代碼密度介於3~9.4個字元/英寸,空白區是窄條的10倍。
(4)128碼
表示高密度數據,字元串可變長,符號內含校驗碼,有三種不同版本:A、B、C,可用128個字元分別在A、B、C三個字元串集合中,如圖4所示。(5)交叉25碼
只能用數字0~9表示,長度可變,連續性條碼,所有條與空都表示代碼,第一個數字由條開始,第二個數字由空組成,空白區比窄條寬10倍,如圖5所示。
(6)庫德巴碼(Codabar)
可用數字O~9,字元$、+、-表示,還有隻能用作起始/終止符的a、b、c、d四個字元,長度可變,沒有校驗位,空白區比窄條寬10倍,非連續性條碼,每個字元表示為4條3空,如圖6所示。
下麵闡述不同的碼制及其各自的目的應用領域。
(1)EAN碼/UPC碼:是國際通用的編碼體系,是一種長度固定、無含義的條碼,所表達的信息全部為數字,主要應用於國際商品標識。
(2)39碼和128碼:ASCII字元集編碼,美國國防部和汽車行業最先使用Code39碼,我國目前為企業內部白定義碼制,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條碼的長度和信息,它們的信息可以是數字,也可以包含字母,主要應用於工業生產線領域、圖書管理等。
(3)交叉25碼:主要應用於包裝、運輸以及國際航空系統的機票順序編號等。
(4)Codabar碼:應用於血庫、圖書館、包裹等的跟蹤管理。
條碼的兩個常用參數如下所述。
(1)密度(Density):條碼的密度指單位長度的條碼所表示的字元個數。對於一種碼制而言,密度主要由模塊的尺寸決定,模塊是“條”或“空”中的最小單位,尺寸越小,密度越大,所以密度值通常以模塊尺寸的mm或mil為單位(千分之一英寸)來表示(如5mil)。通常7.5mil以下的條碼稱為高密度條碼,15mil以上的條碼稱為低密度條碼,條碼密度越高,要求條碼識讀設備的性能(如解析度)也越高。高密度的條碼通常用於標識小的物體,如精密電子元件,低密度條碼一般應用於遠距離閱讀的場合,如倉庫管理。
(2)寬窄比Width Ratio:對於只有兩種寬度單元的碼制,寬單元與窄單元的比值稱為寬窄比,一般為2~3左右(常用的有2:1,3:1)。寬窄比較大時,閱讀設備更容易分辨寬單元和窄單元,因此比較容易閱讀。
條碼碼制的選擇[3]
用戶在設計自己的條碼應用系統時,碼制的選擇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合適的碼制選擇會使條碼應用系統充分發揮其快速、準確、成本低等優勢,達到事半功倍的目的;不合適的碼制選擇會使自己的條碼應用系統喪失其優點,有時甚至導致相反的結果。影響碼制選擇的因素很多,如:識讀設備的精度、識讀範圍、印刷條件及條碼字集中包含字元的個數等。在碼制選擇寸我們通常遵循以下原則。
1.優先選用已制定為國家標準的碼制
必須優先從國家(或國際)標準中選擇碼制。例如通用商品條碼(EAN條碼),它是一種在全球範圍完全通用的條碼,所以我們在自己的商品上印製條碼時,不得選用EAN/UPC碼制以外的條碼,否則無法使用。為了實現信息交換與資源共用,對於已制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條碼,必須嚴格執行。
在沒有合適的國家標準供選擇時,需參考一些國外的應用經驗。有些碼制是為滿足特定場合實際需求而設計的,像庫德巴條碼,它起源於圖書館行業,發展子醫療衛生系統。國外的圖書情報、醫療衛生領域大都採用庫德巴條碼,並形成一套行業規範。所以在圖書情報和醫療衛生系統最好選用庫德巴條碼。
2.條碼字元集
條碼字元集的大小是衡量一種碼制優劣的重要標誌。碼制設計者在設計碼制時往往希望白己的碼制具有儘可能大的字元集及儘可能少的替代錯誤,但這兩點是很難同時滿足的。因為在選擇每種碼制的條碼字元構成形式時需要考慮自校驗等因素。每一種碼制都有特定的條碼字元集,所以用戶自己系統中所需代碼字元必須包含在要選擇的碼制的字元集中。比如用戶代碼為“5S12BC”,我們可以選擇三九條碼,但不能選擇庫德巴條碼。
3.印刷面積與印刷條件
當印刷面積較大時,可選擇密度低、易實現印刷精度的碼制。如二五條碼、三九條碼,反之若印刷條件允許,可選擇密度較高的條碼如庫德巴條碼。當印刷條件較好時,可選擇高密度條碼,反之則選擇低密度條碼。一般來說,談到某種碼制的密度的高低是針對該種碼制的最高密度而言,因為每一種碼制都可做成不同密度的條碼符號。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在碼制之間或一種碼制的不同密度之間進行綜合考慮,使自己的碼制選擇、密度選擇更科學,更合理,以充分發揮條碼應用系統的優越性。
4.識讀設備
每一種識讀設備都有自己的識讀範圍,有的可同時識讀多種碼制,有的只能識讀一種或幾種。所以當用戶在現有識讀設備的前提下選擇碼制時,必須考慮這一問題。另外,在各種識讀設備中,有的解析度高一點,有的低一點,用戶在選擇碼制時也應加以考慮,以便與自己的現有設備相匹配。
5.儘量選擇常用碼制
即使用戶所涉及的條碼應用系統是封閉系統,考慮到設備的兼容性和將來系統的延拓,最好還是選擇常用碼制。當然對於一些保密系統,用戶可選擇自己設計的碼制。
需要指出的是,任何一個條碼系統,在選擇碼制寸,都不能顧此失彼,需根據以上原則綜合考慮,擇優選擇,以達到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