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信用證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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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信用證額度(General L/C Li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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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普通信用證額度[1]
普通信用證額度是指在核准融資額度後,客戶可無限次地在額度內委托銀行對外開出信用證,額度可迴圈使用。
普通信用證額度的作用[2]
在這種額度下,額度設立後,客戶可無限次的在額度內委托銀行對外開出信用證,額度可迴圈使用。銀行根據客戶的資信的變化和業務發展的需要可隨時對額度進行調整。 有時客戶向銀行交來自己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即主證,要求銀行以來證作為抵押對外開出背對背信用證,也即子證。在這種情況下,儘管客戶提交了主證作為押品,對其履行付款責任有一定保證,但銀行仍應將開出子證視為一種授信。在背對背信用證業務中,主證和子證是兩份相互獨立的信用文件,各自的開證行必須承擔獨立的付款責任,只要子證受益人提交的單據與信用證條款嚴格相符,背對背信用證的開證行必須履行對外付款責任。但如果此時主證開證行倒閉,或主證受益人不能提供與主證條款相符的單據,銀行的信用保證將自動喪失。因此,在為客戶開出背對背信用證之前,必須同樣做好客戶的資信審查工作,並扣減相應的開證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