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經濟結構高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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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經濟結構高度化是指在旅游經濟合理化基礎上,充分應用現代科學技術成果,有效利用社會分工的優勢,不斷提高旅游業的技術構成和旅游生產要素的綜合利用率,促進旅游產業向高附加值方向發展,不斷提高旅游經濟的綜合效益。[1]
旅游經濟結構的高度化和合理化的關係[1]
旅游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和高度化是旅游經濟結構優化的兩個相輔相成的重要內容和目標,它們既相互聯繫,又有區別,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旅游經濟結構合理化是高度化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旅游經濟結構合理化,是指旅游經濟活動中各種因素或結構之間在各種數量、規模的比例方面形成一種動態協調,以有利於旅游經濟順利發展;而旅游經濟高度化是以技術進步為標誌的,是一個不斷創新發展的動態過程。因此,旅游經濟結構高度化必須以合理化為前提和基礎,沒有旅游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則高度化就失去了依存的條件,不但不能促進旅游經濟的協調發展,甚至會引起旅游經濟結構的失衡從而制約旅游經濟的發展。只有當旅游經濟結構實現了合理化,並且其結構效益積累到一定水平,才可能推動旅游經濟結構向高度化發展。
(2)旅游經濟結構高度化是合理化發展的方向和目標
旅游經濟結構合理化發展的方向和目標,就是要不斷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努力推進旅游經濟結構的高度化,以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旅游需求。因為人們的旅游需求是隨著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斷變化的,尤其是現代科技進步對人們的物質文化生活有較大的影響,如果旅游經濟結構不以高度化為發展方向和目標,就難以滿足人們日益變化的旅游需求,旅游經濟結構也無法實現更高層次上的合理化。因此,旅游經濟結構合理化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其以高度化為發展方向和目標,通過不斷應用現代科學技術,調整旅游經濟結構,提高旅游經濟的外部適應性,促進旅游經濟的高度化發展。
(3)旅游經濟結構合理化和高度化是相互促進的
在旅游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和不同時期,旅游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和高度化發展的目標是不一樣的。在某一發展時期,當旅游經濟發展緩慢、結構性矛盾突出時,必須對旅游經濟結構進行合理化調整,以緩解結構性矛盾,保證旅游經濟穩定協調地發展;當旅游經濟結構基本協調,而旅游需求結構變動較大時,就要積極推進旅游經濟結構的高度化,以增強旅游經濟結構的轉換能力,提高結構生產力和發揮結構的聯動功能,促進旅游經濟的快速發展。因此,旅游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和高度化的區分是相對的,在旅游經濟發展過程中它們是相互滲透、相互聯繫而共同發揮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