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發貨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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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發貨標誌也稱包裝識別標誌,主要供收發貨人識別的標誌。通常由簡單的幾何圖形的字母、數字及文字組成。它標明貨物在運輸包裝的一定位置上。
內銷產品的收發貨標誌包括:品名、貨號、規格、顏色、毛重、凈重、體積、生產廠、收貨單位、發貨單位等。
出口產品的收發貨標誌又稱嘜頭,包括:目的地名稱或代號、收貨人或發貨人的代用簡字或代號、件號、體積、重量以及原產國等。
收發貨標誌的運用可使貨物在裝卸時易於識別;在製作單據時可節省時間和手續;防止貴重物品被偷竊;也使貿易競爭對手無法取得商品情報。
收發貨標誌的具體內容有:
1.主要標誌,又稱嘜頭。它是由一個簡單的圖形和一些文字組成。
2.副標誌。一般是在主要標誌旁附加的某種記號,以區別同一批貨物中的幾小批或不同的質量等級。
3.文字標誌。應根據國外客戶要求,從中選取,如供貨號(出口商品用合同號)貨號、品名、規格、數量、毛重、生產日期、生產工廠、體積、有效期限、收貨地點和單位、發貨單位、運輸號碼、發運件數等。文字標誌都要求中外文對照。外文一般用英文,英文要用大寫的拉丁字母。進口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處理。中文都用仿宋體字;數位用阿拉伯數位。標誌必須清晰、醒目,不脫落,不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