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產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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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產品法(Final Product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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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產品法,又稱(產品)支出法、最終需求法,是測算國民生產總值的主要方法之一;通過核算在一定時期內整個社會購買最終產品的總支出即最終產品的總賣價來計量GDP的。
即個人消費支出+政府消費支出+國內資產形成總額(包括固定資本形成和庫存凈增或凈減)+出口與進口的差額
GDP=C+G+I+(X-M)
公式中:C是消費量,即消費者對最終產品和服務的需求量或消費量;
I是投資量,廠商對最終產品和服務的需求量或消費量,或者說是企業、組織和政府對固定資產和物質儲備的總投資;
X是出口額,即本國產品或服務在國外的銷售額;
M是進口額,即從外國購進的產品或服務的銷售額;
(X-M)是出口凈額,產品和服務的出口與進口的差額。
評論(共5條)
這個公式不是GDP嗎?怎麼是GNP?
演算法一樣,但是取值範圍不一樣。
GDP=總消費+總投資+政府支出+凈出口(C+I+G+X-M)這是支出法,各部門支出總和就是國民生產總值。
GNP=C+I+G+(X-M) 這是生產法或稱部門法,是從各部門的總產值(收入)中減去中間產品和勞務消耗,得出增加值。各部門增加值的總和就是國民生產總值。
最終產品生產法的計算和用每個階段生產的價值來計算有何區別,是一樣的麽
最終產品生產法的計算和用每個階段生產的價值來計算有何區別,是一樣的麽
是一樣的,只不過GNP是註重人 而GDP是註重地方.
最終產品法是用生產的最終產品的銷售或庫存變化來核算GDP的。 平衡關係為:本期國內生產=本期銷售(國內+出口)+本期存貨變化,支出其實是銷售和存貨變化之和。
這個公式不是GDP嗎?怎麼是G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