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期外匯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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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期外匯合約(Option Forward Exchange Con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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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擇期外匯合約[1]
擇期外匯合約的分析[1]
交易雙方在簽訂遠期合約時,只確定交易的貨幣、金額、匯率和期限,但具體的交割日不固定,而是規定一個期限,雙方可在此期限內選擇交割日。這時貨幣的交割只固定在兩個日期之間,可以在合約簽訂日和到期日之間,或未來兩個具體日期之間,而由顧客選擇日期交割。因為銀行的顧客時常不能十分肯定什麼時候收回出口的外幣收入,或不能肯定進口品在什麼日期到岸,什麼日期應支付貸款,若做固定日期的外匯買賣合約,很可能到時應收款仍末收到,或應付款因故不能技出,造成外匯合約難以執行,此時顧客便須通過做擇期的遠期外匯合約來擺脫外匯風險。
擇期報價的一般規則是銀行給予顧客最差的匯率,下麵從銀行角度報價,假設美元是本幣,擇期買賣外幣的定價原則如下:
(1當銀行賣外幣、買美元時,收取員後一日的美元貼水/外幣升水
(2)當銀行買外幣、賣美元時,掃期若從現期開始,則不給美元、升水/外幣升水。如擇期在兩個日期之間,給予第一日的美元貼水/升水。
第二種情況:美元升水,外可貼水。
(1)當銀行賣外幣,買美元時,擇期如從現期開始,則不給美元升水/外幣貼水。如擇期在兩個日期之間,給予第一日的美元升水/外幣貼水。
(2)當銀行買外幣,賣美元時,收取最後一日的美元升水/外幣貼水。
第三種情況:外幣從升水到貼水,或隊貼水到升水。
(1)當銀行賣外幣,買美元時,收取這期間的最高美元貼水/外幣升水。
(2)當銀行買外幣,賣美元時,收取這期間最高的美元升水/外幣貼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