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尼斯-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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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尼斯-費模式:一種從動態角度研究農業和工業均衡增長的二元結構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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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尼斯-費模式(Ranis-Fei model)一種從動態角度研究農業和工業均衡增長的二元結構理論。是1961年費景漢(John C.H.Fei)和古斯塔夫·拉尼斯(Gustav Ranis)對劉易斯模型進行了改進,他們認為因農業生產率提高而出現農業剩餘是農業勞動力流入工業部門的先決條件。
費景漢和拉尼斯認為,劉易斯模式有兩點缺陷:
(1)沒有足夠重視農業在促進工業增長中的作用;
(2)沒有註意到農業由於生產率的提高而出現剩餘產品應該是農業中的勞動力向工業流動的先決條件!兩人對這兩點作了補充,從而發展了劉易斯模式。
1961年,由美國經濟學家費景漢和拉尼斯在《經濟發展的一種理論》一文中提出。該模式用劉易斯模式把不發達國家經濟部門的劃分為基礎,把雙元經濟結構的演變分為三個階段。
他們把勞動力向工業部門的流動過程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類似於劉易斯模型。
第二階段工業部門吸收那些邊際勞動生產率 低於農業部門平均產量的勞動力。此時,勞動力的邊際產量為正值,他們向工業部門的轉移導致農業部門的萎縮,從而農業向工業提供的剩餘減少,農產品供給短 缺,使工農業產品間的貿易條件轉而有利於農業,工業部門工資開始上漲。
第三階段是經濟完成了對二元經濟的改造,農業完成了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農業和工業工資都由其邊際生產力決定,農業與工業間的勞動力流動完全取決於邊際生產力的變動。
經過改進後的模型更準確反映了二元經濟發展中工農業平衡增長的 重要性及勞動力轉移取決於農業的勞動生產率提高等觀點。但是,拉-費模型仍停留在一個簡單的結論:經濟發展僅僅歸結為農業剩餘勞動力向工業部門的轉移。 這樣劉-費-拉模型就成為在古典主義框架下分析勞動剩餘問題的經典模型。
上述三個階段中勞動力轉移和再配置的數量與時間取決於三個因素:
(1)工業資本儲備的增長率。這一增長率為工業利潤增長率和農業盈餘增長率所限定。
(2)工業技術進步的性質和傾向。
(3)人口增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