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排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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鯊魚排斥法(Shark Repel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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鯊魚排斥法是指用來避免接管發生的更加正式的反併購策略,其目的是使得接管更難發生。
鯊魚排斥法的內容[1]
公司的管理層總會採用形形色色的策略來阻撓接管的發生,這些策略被稱為防韌性策略或者是反併購策略:但是除了這些反併購策略外,許多公司在接管的企圖實際出現之前,事先就採取一些更加正式的手段和方法來避免接管的發生;這些手段和方法被稱為“留魚排斥法”。
鯊魚排斥法的目的[1]
“鯊魚排斥法”的目的是使得接管更難發生。
鯊魚排斥法的產生原因[1]
對於“鯊魚排斥法”的產生動機,理論上主要有兩種解釋:
(1)管理者防禦(Manageria1 Entrenchment)假說認為,事先設定反接管手段的目的是保護管理者的利益,而不是保護公司的股東利益;
(2)股東利益假說認為,公司一旦卷入併購中去,會消耗管理層創造財富的精力,從而減少股東財富,損害股東利益,而“簽魚排斥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管理層全心投入價值創造活動,從而保護了股東利益。
常見的“鯊魚排斥法”包括修改公司章程中有關發生接管需要滿足的條件,如加入超多數同意條款(Super-majority Merger Approval Provision);規定驅走條款(Freeze-out Provision),要求收購交易延遲一定年限才可實施(一般延遲2到5年);規定毒九條款;實行董事會輪選制,每年只改選部分董事,來延長攻擊方公司試圖通過投票程式控制董事會的時間;與外部投資者簽訂停滯協議(Stand still agreement);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