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收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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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收益目標是指在投資者承擔一定風險的前提下,席位獲得的投資收益率。投資收益目標的確定包括風險和收益兩項內容。
確定投資收益目標的基準[1]
確定投資的收益目際,通常需要確立一個基準。這個基準,一般應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在一般情況下,本金有著高度的安全性,不受損失;
第二,收益率穩定,一般沒有風險。在投資運作中,能夠滿足這些條件的基準,主要是國債和存款。
在基準年利串為(例如)10%的條件下,由於只要購買國債或將資金存入銀行就可以穩定地獲得10%的年收益,所以,投資運作的年收益目標可以預定在(例如)15%以上;但在基準年利串為15%的條件下,將投資運作的年收益目標確定為5%,對相當多的投資者來說,就可能過高了。而過高的目標,將導致投資風險增大和投資損失。因此,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選擇適當的收益率作為投資目標,是爭取投資運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和條件。另一方面,在資本市場中,投資者的每年投資運作通常不是一次而是若幹次。雖然,可能出現一輪買賣所獲得的收益就達到甚至超過預期投資目標的情形,但這種情形的發生通常是偶然的;經常性的現象是,投資者需要通過若幹次的運作,才能達到投資的預期收益目標。為此,將預期的年收益率分解到若幹次投資運作中,對保證投資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實踐證明,在投資運作中,若想“畢其功於一役”,極易導致重大損失;過分追戀高收益,最終將導致本金的損失。因此,投賢者不僅需要確定每年的投資收益目標,而且應當明確每次的投資收益目標。
影響投資收益目標實現的因素[2]
凈資產收益率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6%。根據證監會目前對增發及配股兩種主要再融資所需凈資產收益率的不同要求,我們按照10%及6%兩指標數值確定相應目標公司的其他指針。
市凈率巾凈率(即市值對每股凈資產的倍數)越高,增發、配股所產生的資產溢價效益越顯著。
流通股比流通股比越高,增發、配股所產生的資產溢價效益越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