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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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收益(Gain contin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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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收益是指將來可能導致收益發生的或有事項,又稱為或有利得,如未決索賠等。或有收益發生或者引起資產增加,或者引起負債減少。
由於或有收益在會計實務中發生較少,按照穩健性原則可以不考慮將其納入正式的會計核算系統,但應作為補充資料在編製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報表時以附註、說明等形式予以披露,以便報表使用者決策時參考。
或有收益是指將來可能發生的收益,根據穩健性原則和重要性原則,或有收益不能確認入帳,否則會將可能永遠不能實現的收益入帳,但或有收益發生的可能性很大時,可在財務報表中披露。或有收益的會計處理如下:
1.不必確認(估計)入帳,但應以附註披露。對於很有可能發生的或有收益,不論其是否可以合理估計金額,均應在報表附註中披露。但所披露不應導致財務報表使用者對可能的收益過分的樂觀。
2.不必確認(估計)入帳,也不必披露。除了可能性極大的或有收益可以披露外,其它或有收益不作任何處理,既不確認入帳,也不在報表附註中披露。
如果發生機會較大,披露對決策有幫助,應該在財務報表反映。所以應該設立“待確認收”和“待確認支出”應些或有項目科目反映,這樣才能既完成正確核算又符合企業經營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