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37个条目

恆常所得假說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恆常所得假說(Permanent income Hypothesis,PIH)

目錄

什麼是恆常所得假說

  恆常所得假說(英語:Permanent income Hypothesis,縮寫為 PIH),由美國經濟學家米爾頓·傅利曼所發展出的消費理論,在1957年提出。

恆常所得假說的闡述

  所謂的恆常所得(permanent income)是指長期的預期平均收入。簡單來說,這個假說認為,消費者做出的選擇,它所形成的消費模式,是由消費者的永久收入(permanent income)的改變來決定,而不是暫時收入的改變。這個理論的主要結論是,暫時性的收入改變,對消費支出行為只會有很小的影響,但是永久收入的改變,對消費支出行為則會有很大的影響。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曾經提出“總合消費的數量主要是由總合收入的量來決定”這個論點。根據凱因斯的看法,消費支出只受當期所得的影響。但是在實證資料上,這個論點的說明性不足。由家庭收支調查的資料,得出的消費函數自發性消費支出大於零,邊際消費傾向較小。反之,由國民所得統計所畫出的消費函數,自發性消費支出幾乎等於零,邊際消費傾向的值則較大。

  典型的凱思斯消費理論不能解釋當美國的實質收入增加時,儲蓄率恆常不變的狀況。為了修正凱恩斯的看法,以及解釋實證資料,在1940年代至1950年代間,經濟學家提出許多新的模型,其中最著名的是生命周期假說與恆常所得假說二者。這兩種模式都假設,家庭消費支出主要決定於正常所得,其基本假設類似,因此有人將這兩種模型合併,稱為生命周期-恆常所得假說(Life Cycle-Permanent Income Hypothesis)。

  米爾頓·傅利曼在1957年出版《消費函數理論》(A Theory of the Consumption Function),提出了恆常所得假說。當時其他假說中,有很多都被包括進這個假說中,被當成一種特例處理,當時的實證資料也支持他的理論,因此這個假說很快就在總體經濟學界被接受。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4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苏青荇.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恆常所得假說"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