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形式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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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形式結構是指思維形式組成要素的聯繫方式,各種具體思維形式中所隱含的最一般的,共同的東西。
例如:
(1)所有的金屬都是導電的 。
(2)所有的人都會死的。
(3)所有的犯罪都是有害社會的。
組項(概念):邏輯學中把一個判斷中用來指出判斷對象概念。
位項(概念):判斷中指出判斷對象具有某種性質的概念。
他們都是由量項,連項,組項,位項組成的。
組項,位項統稱為邏輯的變項,量項,連項統稱為邏輯的長項。
公式:所有的S是P。
又如:(1)一個人只有年滿18歲,才有選舉權。
(2)這份合同只有您親自簽字,才能生效。
共同點:都有兩個支判斷組成,相同的邏輯連接詞 。
再如:
(1)所有的人都會死的 ;
蘇格拉底是人;
所以,蘇格拉底會死的。
(2)所有的金屬都是導電的
水銀是金屬;
所以,水銀是導電的。
1.命題
所謂命題就是表達判斷的語句。命題大致可以分兩類:簡單命題和複合命題,此外還有複合命題。
2.推理
所謂推理就是根據已知為真的命題根據一定的邏輯程式推出新命題的思維過程。根據思維進程的不同,推理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應用思維形式結構的知識,能夠辨別各種具體思維形式的異同。
具體方法:把具體命題或推理形式化,符號化,形成一個個公式,從而比較它們在結構上的異同。
例如:倘若是媽媽做的菜,菜裡面就一定會放紅辣椒,菜裡面果然有紅辣椒,看來,是媽媽做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