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價值論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廣義價值論將分工與交換作為價值訣定的內生因素,充分考慮機會成本在價值決定中的作用,從而將傳統的價值理論作為特例納入自己的價值體系,故稱之為“廣義價值論”
廣義價值論的提出[1]
廣義價值論是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提出的。從1985年到1999年,蔡繼明同志先後發表了《比較利益學說與勞動價值論》、《比較利益學說與廣義價值論》、《廣義價值論初探》三部學術專著,提出了廣義價值論的基本原理。 2001年蔡繼明教授又與李仁君合作,出版了專著《廣義價值論》。
蔡李兩位同志認為,傳統的勞動價值論由於只承認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從而對非勞動要素在價值形成中的作用以及所得到的收入難以作出令人滿意的數量分析。新古典價值論雖然對各種生產要素在價值決定中的作用以及功能性分配給出了數量解,但存在迴圈論證的邏輯矛盾和宣揚階級調和的辯護性,也受到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和新劍橋學派的批評。至於斯拉法的價值論。既不能被馬克思主義陣營所接受,也難以融人西方經濟學的主流,“上述三種價值理論都是在不同的假設條件下才能成立,因而都只是一種狹義的價值理論。” 它們都將分工與交換作為價值決定的前提,或者說,在價值的決定過程中都沒有考慮機會成本對價值決定的作用。因此,需要建立一個反映市場經濟一般規律的廣義價值論。
廣義價值論的創新點[1]
首先,廣義價值論吸收了新古典均衡價格價值理論的某些觀點,承認價值是由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的,因而從價值形成的機制來說,它實質上是一種均衡價格理論。
其次,廣義價值論吸收了李嘉圖的比較優勢說,把它由一種單純的國際貿易理論改造為一種有關分工和交換的起源、分工方向的選擇和交換價值決定的一般價值理論。
再次,廣義價值論提出了相對生產力概念,為確定分工和專業化方向提供了理論基礎;引入了比較生產力概念,解決了不同部門生產力的比較問題;首次提出了平均比較利益率概念,從而闡明瞭廣義價值決定的基本原理。
最後,廣義價值論繼承了斯拉法的傳統,把價值決定與比較利益的分配納入同一過程求解,避免了新古典價格價值理論迴圈論證的嫌疑。此外,廣義價值論還將使用價值量內生為價值決定因素,使價值論第一次具有了可證實性和可操作性。
從具體結論看,廣義價值論的新觀點有四個方面:一是在價值形成的機制上,認為供求決定論、兩種必要勞動共同決定價值論以及恩格斯關於價值是費用對效用的關係論三者之間是完全一致的,“任何一種價值理論,都首先是一種均衡價格論”;二是從三次產業發展的歷史事實出發,認為非物質生產領域的勞動都是生產勞動,都同樣創造價值;三是從部門內和部門間兩個方面論證了勞動生產率與價值量成正比的原理,從而揭示了非勞動生產要素在價值決定中所起的作用;四是認為價值理論是收入分配的理論基礎,提出按貢獻分配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融各種分配方式為一體的統一的分配原則。
蔡李兩位同志的“廣義價值論”和谷書堂教授的“新勞動價值論一元論”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或相似的,如生產要素共同創造(或構成)價值;勞動生產率與價值量成正比:按貢獻分配是社會主義統一的分配原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