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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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出口(consignment ex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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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出口是指出口商將貨物裝運到進口國,委托寄售商在當地銷售,在此期間比口商保留對貨物的所有權,待貨物銷售後再由寄售商支付貨款。
貨物若是以寄售出口的方式出口,那就不是在裝船時出售,而只是在出口後作為供貨者帳戶下的庫存暫時存放在國外,然後陸續地出售。寄售方式只應用於幾種常見的商品。雖然寄售方式的貨物不是憑出口訂單裝船,但是卻採用出口訂貨方式的裝船前信貸。從它需要的信貸數目看,和立即出口所需的信貸一樣。不過,對於裝船前出口信貸的期限卻採取不一樣的處理方法。由於寄售出口的貨物在裝船時尚未售出,自然無法提出單證用來抵銷裝船前信貸,同樣地也無法通過轉帳,用正常的裝船後信貸來抵銷裝船前信貸。因為貨物沒有售完,不適合於用裝船後信貸。為解決這一困難,銀行往往通過設立一個特種裝船後信貸帳戶,以處理有關的寄售業務。在裝船時把裝船前信貸過入特種裝船後信貸帳戶,然後於貨物在國外出售並收到貨款時進行沖銷。國外的庫存可能以現付方式或賒帳方式出售。在後一種情況下,銀行對出口商的信貸,從國外出售起至收到售款止的一段時間內,可視為正常的裝船後信貸。
寄售出口這種方式含有極大的風險,即在貨物出售之前,很可能因種種原因售不出去而被退回,寄售商對此不負責任,一切費用均由出口商負擔。由於沒有匯票,根難防止寄售商違反寄售合同和拖欠款項等事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