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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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式法是依據馬克思貨幣需要量的基本公式,通過經濟增長、物價、貨幣流通速度三個因素來確定貨幣需要量的增長率。
基本公式法的計算公式[1]
貨幣增長率= | (1+計劃經濟增長率)(1+物價上漲率) | |
1+貨幣流通速度減慢率 |
根據繳積分原理,當各種因素變化比率很小時,這個公式可以進一步簡化為:
貨幣增長率 = 計劃經濟增長率 + 計劃物價上漲率 - 貨幣流通速度變化率
用符號來代替,經濟增長率以T'表示,凋價幅度以P'表示,流通速度變化率以V'表示,貨幣需要量增長率以M'表示,則:
M'= | (1+T')(1+P')-1 | |
1 V'-1 |
簡化為:M'=T'+ P'-V'
不同層次媒介的商品範圍不同,流通速度變化也不同,均可以分層次測算。這種方法把經濟發展、物價變化,貨幣流通速度三個因素綜合起來考察,並由靜態觀察貨幣量轉為動態觀察。比經驗數據法更全面和更科學些,是中國目前中央銀行測算貨幣量的主要方法之一。
(1)經濟增長率應該是合理的或可行的增長率;
(2)價格上漲率應是因調整不合理的價格體系,調價大幹降價而使物價上漲的合理幅度;
(3)隨著改革深化,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價格基本上由市場調節,經濟增長也主要依市場需求為依據。這就增加了貨幣需求量測算的難度。
- ↑ 戴相龍,王佩真.《當代中國經濟大辭庫》金融捲[M].中國經濟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