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變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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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變更調查是指在全國土地調查基礎上,根據城鄉土地利用現狀及權屬變化情況,隨時進行城鎮和村莊地籍變更調查和土地利用調查。
1)土地利用管理不嚴,變更數據上報不實
土地開發利用不規範問題是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儘管有《土地管理法》做法律支撐,但由於執法力度不足,導致管理不嚴,變更數據上報不實。特別是一些地方從局部眼前利益出發,致使濫占濫用現象嚴重,主要表現在一些項目用地不報、先用後報,少徵多用、多徵少用,早徵晚用、甚至徵而不用,本可用劣地空地荒地卻占用良田耕地等。土地變更調查反映年度土地利用現狀的變化情況,調查成果還將作為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的基礎數據。正因如此,地方政府受利益驅使而應對執法檢查,可能存在故意規避的心理,不能如實上報變更數據,影響變更調查成果質量和可靠性。
2)部門銜接不到位,資料收集不齊全
土地變更調查對地方國土部門有明確的職責要求:規劃部門負責土地利用計劃、基本農田補劃、調整等相關資料;耕保部門負責建設用地審批、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基本農田依法批准占用及補劃資料,核實確認建設用地的變更調查上圖結果;執法監察部門負責彙總違法用地的數量、範圍、位置及查處情況;地籍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土地變更調查,完成相關資料的調查上圖工作等。
在土地變更調查實施過程中,由於時間緊、任務重,規劃、耕保、執法和地籍各部門之間銜接不到位,導致大部分工作由地籍部門來完成。而地籍部門可能存在對新機制下的變更調查方法認識不夠、對地類變更合法性的認定不夠專業等困難,最終在執法檢查過程中,才發現耕地保有率過低、違法率偏高等問題。
地方國土部門還常常出現資料收集不齊全或資料丟失的情況。如已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資料無法找到,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資料不全,違法用地未及時進行查處,無具體的邊界、範圍等。
3)變更調查軟體不完善,技術人員操作不熟練
土地變更調查軟體、更新數據上報軟體、質檢軟體的開發處於完善階段。在每年變更調查工作中不斷發現問題,進一步完善軟體,這樣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變更調查工作的效率。
在土地變更調查與“一張圖”工程相結合的工作模式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用於對地方國土部門全年工作的檢查,規劃、耕保、執法和地籍等部門的資料都要在土地變更資料庫中體現。資料庫更新工作技術性強,軟體操作複雜,對技術人員要求高。縣級地籍部門技術人員少,技術力量較為薄弱,對資料庫管理軟體的操作不夠熟練,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帶來較大的困難。
1)依法進行土地管理,加強執法力度,提高土地執法質量。加強土地執法部門在土地變更調查中的作用,土地執法部門更應全面瞭解和掌握轄區內的土地變化情況,全程參與變更調查的外業調查和數據確認工作,及時發現並查處違法行為,以實地變化為依據,確保最新土地利用信息的客觀與真實。
2)地方國土部門之問的協調至關重要。要更加細化部門責任,加強部門之間聯動和銜接。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規劃、耕保、執法和地籍部門明晰分工,相互配合,各自承擔部門職責,提高工作效率。縣級國土部門在日常土地管理工作中要強調及時性、主動性,避免日積月累待到年底倉促整理,以致資料不全影響土地變更調查的順利進行。
3)專業技術人員適時與軟體技術交流平臺保持聯絡,關註軟體使用技術的交流、軟體的更新與改進,主動向軟體開發部門反映存在的問題,避免由於軟體缺陷影響工作。在土地變更調查工作開始之前,進行資料庫更新和信息管理系統操作使用的技術培訓,尤其要加強對縣級國土工作人員的技術指導,以提高作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以期按時保質完成土地變更調查任務。